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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日记没有变化,就像是一本普通的笔记本。她每天都在上面写上几句话,述说着她对汤姆‘失踪’或‘死亡’的不安和无法相信,以及她对他的思念。纳特梅·英唐崔斯这个女巫来过之后,她过了几天才把这件事写上去。-----今天家里来了一个奇怪的女人,她说她是女巫。汤姆也告诉过我他是个巫师,可是我从来没当真。我以为他只是在开玩笑。她用她手中的那根小木棍,叫巫师的魔杖还是什么的,攻击了我。她说汤姆失踪了,我想从她嘴里问出更多的事,可是她却突然消失了。我喝了汤姆留下来给我的药,我想,汤姆说的可能是真的。那他现在在哪里呢?他真的死了吗?还是被其他的巫师抓走了呢?希望那个女巫能再来找我,我想知道更多的事。我想知道汤姆有没有可能还活着。如果他真的还活着,那我将再也没有什么别的要求了!愿上帝保佑汤姆。-----又过了几天,在一个深夜,她再次坐在书桌前对着日记本抒发她对汤姆的爱情的时候,一大篇字突然消失了,她惊呼一声,接着那一页缓缓浮现出一行优美的几乎可以当成标准的书写体英文。——她可是从来没写过汤姆写下的任何一句话或一行字。看来他的字写得不错。‘葆丝。我是汤姆。’葆丝停了十分钟才继续写:‘汤姆?这是我在做梦吗?还是魔鬼的游戏?不管是什么,感谢上帝让我还能见到你!汤姆,汤姆,你怎么能离开我?’‘葆丝,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能告诉我更多吗?我一定会回到你的身边的。我的小可爱,我怎么舍得离开你呢?’葆丝盯着那个‘小可爱’看了一分钟,浑身鸡皮疙瘩乱冒。要么是汤姆还没想起来她是谁,要么就是他在制作这本日记的时候早把她忘干净了,那时他们应该还没有在小汉格顿重逢。她个人认为是的。葆丝接下去写道:‘那么我怎么样才能帮助你呢?汤姆,汤姆,我多想快点见到你。’——是的,她确实想见到他。哪怕是日记本中的他,这种迫切的心情跟她想见到瑞德不相上下。可是区别在于她期待着见到瑞德并狠狠的亲吻他,而见到汤姆之后,很难说她是想狠狠的打他还是再给他一枪。她等着他说要带她到日记中去,两人好见面。结果过了很长时间,他却写下一个地址。破釜酒吧。葆丝按照汤姆写在日记上的地址找过来,发现旁边是一间百货公司,另一边则是个裁缝店,他所说的那个地方是一个拐角的墙壁。葆丝趁着人群不注意,对着墙壁直直撞了过去。她紧闭双眼,作好了撞到墙上的准备,可是等她再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在一个昏暗的酒吧里头,墙角摆着几旧破木头桌子,吧台前有一个男人,他奇怪的打量着她。“嗨,夫人,你是谁?”他说,一边不停的看她身上穿的衣服:“你是个麻瓜?你是怎么进来的?”葆丝按照汤姆教她的话说:“我的儿子今年要上巫师学校,我是来替他买东西的。”“哦,原来是这样。”那个人立刻笑了起来,“我叫汤姆,你是要去对角巷吗?来吧,我送您过去。您大概不知道,像您这样的麻瓜是没办法到那边去的。”他殷勤的领着葆丝穿过酒吧,从后门出去,绕过几个大垃圾筒,站在一面低矮的墙前面。他对葆丝做了个鬼脸,几乎是十分自豪的抽出兜里的魔杖在墙壁上点了几下,墙壁应声滑开,一条全都是戴着尖顶巫师帽,穿着巫师袍的的人的街道出现在她的眼前。葆丝无法控制的惊讶的张大了嘴巴。看到一个两个巫师和看到一群巫师是完全不同的感受。“那么,要我领您去书店吗?”这个也叫汤姆的男巫可比另一个汤姆可爱多了。葆丝对他微笑了一下,说:“谢谢,不用了。有人都给我写清楚了。”汤姆给她列出了长长的一条购物单,有一些在对角巷买,有一些他要她到翻倒巷去,按他的话说:‘你只要走到对角巷的尽头,有另一条小路,上面还有路标,你很容易就能找到。’可他却一句也没提那里对麻瓜是多么的危险。——汤姆啊汤姆,你果然是汤姆!葆丝记下来了却并不打算去。她可不想找死。她先买了一些魔药,从邓布利多留下来的药看,巫师的药有很多都很有用。然后找了一家巫师裁缝店去订做巫师袍——入乡随俗。如果她今后要常常来这里,穿得更像这的人对她有好处,她可不愿意总是被人用奇怪的目光盯着看。那个女巫的裁缝师傅让她过半个小时再过来,到那时衣服就能做好了。她可真是惊讶极了,巫师都是这么快吗?那他们的生活可真方便。在她看来,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那么的有趣,而她的钱包里有汤姆留下的大笔的金币,她可以买下这里所有的东西,只要她喜欢。这让她蠢蠢欲动。不过最后,她还是只买了汤姆要她买的那些。她不知道汤姆让她买的这些东西都有什么用,有一些魔药的作用看起来很奇怪。她问他,而他居然也回答了她。他说:‘等到那个女巫再来的时候,你想办法请她喝一杯茶,然后问她问题。’葆丝顿时觉得手中的魔药瓶子沉重起来,而且她觉得汤姆这个计划显得有些过于粗暴和急切,他就没考虑过如果惹恼了纳特梅·英唐崔斯,可能会造成什么不好的后果吗?当然,她没有期待这他会把她的安危放在心上,可是他自己现在只是一个笔记本,他就不怕那个女巫一怒之下烧了他吗?——可能只是错觉,但她渐渐觉得日记本中的汤姆,有些过于年轻了。他不够稳重,就像她以前认识的那个汤姆,他要做什么,立刻就要看到效果。他不在乎孤儿院中其他的人怎么看他,他也不在乎孤儿院的嬷嬷们会不会讨厌他。他把他所做的一切当成是示威。就像现在,他恐怕是根本没有考虑过纳特梅·英唐崔斯这个女巫会对他做什么,他所知道的就是制服她,然后从她口中问出关于他的更多的消息。——葆丝知道的还是太少了。她对他在巫师世界的事一无所知, 她所能给他的所有的信息就是他们结婚了还生了一个孩子,他每次回来都会给她钱,一走就是四五个月之类的。这对他来说远远不够。而且对日记里的汤姆来说,那个女巫只是一个陌生人。他对她没有丝毫的感情,所以他才能这样干。葆丝想拖延几天,等她想出一个好办法来,至少不能在没找到瑞德之前就被汤姆的计划害死自己。她借口无法找到那个女巫,只能在家里干等。汤姆却开始着急了,他天天催促她,甚至质问她:‘葆丝,如果你真的像你所说的那么爱我,那就照我的话去做!!找到那个女巫!把她带来!’这个小白痴!只会命令别人!葆丝一边生气一边在日记里哭诉哀求:‘汤姆!汤姆!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在这种艰难的拉锯中,在五月的一个深夜里,纳特梅·英唐崔斯终于再次出现了。纳特梅·英唐崔斯一直在找汤姆,她这才发现,汤姆有很多事是她也不知道的。这让她的心情十分复杂。有很长一段时间她毫无头绪。她以为她跟汤姆密不可分,她对他的一切了如指掌。可是她甚至连他在古灵阁的金库号码都不知道。汤姆没有住所。或者说他不会固定住在一幢房子里,每次他从她的家里离开,都是去他的那些支持者送给他的房子里。而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换一个地方住。她不知道他的家在哪里,而她也绝不会相信那个‘葆丝·里德尔’住的地方是他的家。那个女人对他来说什么也不是。她所知道的汤姆,是那个在她的身旁雄心万丈的年轻男巫,他总是不停的向她描绘着他的野心,他的目标,和他们那光辉灿烂的未来。巫师界将被他们改变,所有的巫师都会知道他们的名字,英唐崔斯这个姓氏将永载史册,她会站在他的身旁,跟他共享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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