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婉宁摆摆手:“你愿意抄书,有上进心是一件好事,既叫我一声母亲,我自然会尽力达成你所愿。走吧,我们去买点米。”
其他人以前没缺过钱,不太懂得赊账,但李婉宁可是背着房贷的人,能把自己未来三十年都支出去的狠角色,对于这种程度的欠债,压根儿就不放在心上。
虽然现在有面了,但总不能天天吃面呢,那点面也禁不起这么吃,所以糙米该买还得买。
剩下六十四文钱,干脆买上十斤糙米,然后又找了个卖肉的,花最后的四文钱买了几个大骨头,上面还带着一点点肉,打算回去给孩子们稍微改善一下。
得,人家是月光族,现在李婉宁算达到更高层级的次光了,就问还有谁?
回家以后,家里的男孩子们都对这笔墨纸砚进行了热情围观,这个摸摸这件,那个摸摸那件,好久不见,都有点稀罕了。
李婉宁想想原书,虽然刘伯礼学问最好,但是其他娃们好像也不错,不过没有刘伯礼的韧劲儿,等平反后有些年龄大了,没有像老三一样闭门读书,取得那样好的成绩罢了,要是从小一直培养,没准也能来个一门三进士啥的呢。
唉,要改变命运,不然还是改的更彻底一点?
女孩子则不一样,刘雅柔跑到骨头前,看着上面的那一点点肉,悄悄咽了一下口水,声音中都透着一丝快乐:“母亲,今天有肉吃呀?母亲真好。”
刘雅琴则是看了一眼大棒骨,眼里迸发出一丝喜色,但又很快低下头,将手里的一碗水递给李婉宁。
李婉宁拍拍她的头,和拿着骨头的杜若聊天:“今天晚上就把骨头炖了吧?多少有点油水。”
从流放开始,大家除了那只鸡,真的没有吃过油水。
李婉林则是从穿书后,只吃过一顿鸡,馋虫也勾得心痒痒的。要不是今天实在没钱,就买点肉回来了。
虽然笔墨纸砚都拿回来了,但刘伯礼并没有很快动手,他午饭后休息了一会儿,又将千字文看了一遍,活动了一下手腕才开始。
家里没有合适的桌子写,就把饭桌搬到窗口,然后叮嘱小朋友们不要来打扰他,主要是现在不能写错,写错一个字,一张纸就废了,要是写错五张,一文钱就没了。
其他人也很配合,尽量不发出大的动静,大约不到点儿两个小时,刘伯礼出来了,拿着他刚抄的书稿给李婉宁:“母亲,我已经抄了一份了,请您过目。”
李婉宁放下手里的络子,接过刚出炉的《千字文》,不由的夸奖:“伯礼写得真好,想必书肆那边也会满意。”
这句夸奖是真心的,每个字大小一样,排序整齐,以前考试都有卷面整洁的要求,这篇稿,就像还没有填的卷子一样整洁,只是时间用的久了点。
刘伯礼有些不好意思:“不小心写废了三张纸。”
“嗐,我看着总共有三四十张吧,写废了三张纸算什么?再说那三张纸也不算废,刚好留着你们大家谁想练字就可以用一下。”李婉宁自己也读过书,真心觉得1000个字只写错三个,而且是在精神高度紧张的情况下,很了不起了。
甚至李婉宁觉得刘伯礼好像有点压力太大了,顺便开导几句吧:“以后抄写的时候不用太过紧张,这是你以后经常要做的事情,就平常一点,做到仔细认真就行,至于写错也没有太大关系,反正以后要给你们买纸学习,把字都给我练起来。”
最后一句是冲着大家说的。
其实刚看到刘伯礼抄的书,李婉宁有一个想法,要是老大老二也能抄书,可以省下她好多买书的银子,但他们字现在还做不了这个活,没关系,练呗,不是还有十年嘛。
所有的纸,都正反面写,甚至可以买根毛笔蘸着水在石板上写,方法总比困难多,李婉宁脸上露出了恶魔般的微笑。
关于院士重生回到1975当知青为国奉献了一辈子的无双国士周扬重生了,回到了1975年插队的那个偏远小山村!看着手里的回城调令,这一世他没有犹豫,直接将调令撕得粉碎!前世的他猪油蒙心,为了回城抛弃妻女,眼睁睁的看着李幼薇母女蒙难惨死。重活一世,周扬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宠妻宠女无度!偶尔,顺便调教一下这个野蛮的时代!...
有人一念成佛,一念入魔有人本就是魔,却想得道有人本就是神,却舍己为苍生神又如何?魔又如何?若失去他她,这漫长的求道之路,奈之若何!...
关于黑心知青带百亿物资在六零杀麻了没有比陆向暖更惨的人了,有个吸血鬼爹妈,附加一个白眼狼弟弟,谈了长达五年的男朋友还劈腿了自己最好的闺蜜,她的人生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惨。都说人倒霉到极点就会走运,但是她这运气未免也太好了点吧,最粗的金手指外加一个鸡肋灵泉,还中了1314亿的大奖,这代表着啥,代表着世界末日要来了。那她咋办,当然是甩开膀子屯物资,各种买买买,实在不行,她就在空间苟活一辈子,结果睡了个觉的功夫,就穿到了六零年代,成了职工大院的爹不疼,亲妈早死,继娘虐待的小可怜,反手给原主报了仇,顺带下乡做知青去了。却不料,被狼崽子霍景川一眼给看上了。这霍景川可是红旗大队长最疼爱的小儿子。...
熊猫崽崽穿到清朝,成了皇孙弘晖。历史记载不过八岁夭折的生卒年,旁的什么都没有。罢了,都要噶了,先在阿玛头上啃个竹子吧。阿玛用膳我转桌,阿玛开门我上车,阿玛训话我撒娇,阿玛睡觉我唠嗑。处理朝政都没有这...
异星遗迹猎人是暗尘弥散精心创作的科幻,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异星遗迹猎人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异星遗迹猎人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异星遗迹猎人读者的观点。...
某人一开始是平平无奇的防守型后腰。后来他凑巧学了点组织,又学了点持球推进,再学了点任意球。于是足坛热闹起来了。卡卡和C罗很喜欢他,因为他颜值高说话又好听,更重要的是他能帮他俩擦好屁股,让他们在前场能安心进攻。梅西对他又爱又恨,因为他一打巴萨就来劲,但又老是勾引梅西和他去踢兄弟足球所有八号位球员都喜欢和他共事,他的保护无处不在,抗压能力更是足坛第一。他是中卫身前的超级屏障,是中场球员们的最好搭档,是前锋身后的坚实护盾。哈维阿隆索是他的老师,穆里尼奥是他的BOSS,博一亿更是他的小弟。每当有记者问起他是如何成长的,他都会告诉对方训练的时候要狠狠努力!这不是他在凡尔赛。因为他真是一步一步肝到了足坛大结局!这一切,还得从一个天生非酋的故事开始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