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元旦,它是一年轮回的起点,也是终点。
林健杭因为昨晚一夜的激动,似乎度过了一个无眠的夜晚,他并不打算以熬夜方式庆祝元旦的到来,相反,在给叶晓祉送完祝福之后,他便上床睡觉。宿舍的其他人根本不把这个特殊时刻当一回事,玩游戏的还是在玩游戏,看电影的还是在看电影……
林健杭辗转反侧睡不着,不知道是做梦还是回忆,过了好久,才恍恍惚惚睡下去;他半夜又莫名醒来,四处静得发慌。他蜷缩着,仿佛被子能保护他幼稚的心灵。他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是上午十点两刻。他头昏脑胀,刷着牙,猛地想到今天是叶晓祉的生日,天啊,他还没有买礼物送给她,现在出去已经太晚,待会中午两个人要一起吃饭呢,这可怎么办好呢?
这时候邱明从课室温书回来,见林健杭在宿舍踱步,问他:“你在干嘛呢?”
林健杭看了邱明一眼,不回答他,接着来回踱步。
“你停停,我头晕。”邱明说。
林健杭停下来,说:“出大事了。”
“大事?什么大事?”邱明不解思索,好奇问。
“今天是叶晓祉的生日,我竟然没有出去给她买礼物。”
邱明放下书坐下,“呵呵,还真是大事,你怎么做人家男朋友的?”
林健杭瞪眼看他说:“男朋友?你怎么知道我是她的男朋友?”
“这还用猜吗?用脚想也知道啦,天天在一起……你的嘴唇破了?”
林健杭抓起邱明英伦风格的衣领:“你小子偷窥我?”
“你省省吧,我才懒得跟踪你。”
林健杭一放手又来回踱步:“你说我现在怎么办?我送她什么好呢?”
“赶紧出去买呗!”
“我也想啊,关键是我待会要和她一起去吃饭,你叫我咋办是好?”
“我才懒得理你。”邱明说完折身去了隔壁宿舍。
林健杭冥思苦想,他不是有一支最爱的钢笔吗?这个可以送给她。他猜,叶晓祉会喜欢这支钢笔吗?现在管不了那么多,就这么决定了。他从抽屉里掏出钢笔——这支钢笔已经跟随他两年,不是因为它有多少价值,而是因为它对林健杭有重要的意义,林健杭能在学校创立书法协会,完完全全是这支钢笔的功劳啊!
叶晓祉今天特别漂亮,上身还是那件蓝色的外套,下身是一件黑色的衣裙,穿了一双靴子,手上拿着一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她刚好从宿舍楼下来,没等一会儿林健杭就来了。叶晓祉特别开心,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
她给林健杭递了一个橙子:“喏,给你。”
林健杭一看原来是橙子,林健杭昨晚睡觉睡糊涂了,他说:“你给我橙子干嘛,我不要。”
“这是给你的。”叶晓祉重复了一句,见林健杭好像不喜欢橙子一样,接着说:“你要是不要的话,那我就扔了。”
林健杭说:“别扔啊,浪费了。”林健杭伸手去拿。
叶晓祉郁郁地走进饭堂,叶晓祉打了饭,坐下来一味吃起来,也不管什么。
林健杭说:“晓祉,生日快乐!”他拿出心爱的钢笔送给她。
叶晓祉抬头看看钢笔,问:“你送我钢笔干嘛,我又不会写字。”不过叶晓祉还是收下了。
中午的这餐饭吃得特别奇怪,两人似乎有点不欢而散。下午两点十分,他接到叶晓祉的电话,说要去她姐那里。林健杭听到叶晓祉要去叶晓婷那,心里着实慌,今天不是她的生日吗?怎么不和他一起过呢?难道中午他做错事情了?林健杭陷入悲怜当中,没有办法,那好,林健杭说送她到车站。
叶晓祉提着一个挎包,身上还是中午的着装。这时候太阳也露出了脸面,金灿灿的阳光洒在叶晓祉白皙的脸上。林健杭很喜欢这样的叶晓祉。
叶晓祉问他:“你不喜欢吃橙子吗?”
关于院士重生回到1975当知青为国奉献了一辈子的无双国士周扬重生了,回到了1975年插队的那个偏远小山村!看着手里的回城调令,这一世他没有犹豫,直接将调令撕得粉碎!前世的他猪油蒙心,为了回城抛弃妻女,眼睁睁的看着李幼薇母女蒙难惨死。重活一世,周扬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宠妻宠女无度!偶尔,顺便调教一下这个野蛮的时代!...
有人一念成佛,一念入魔有人本就是魔,却想得道有人本就是神,却舍己为苍生神又如何?魔又如何?若失去他她,这漫长的求道之路,奈之若何!...
关于黑心知青带百亿物资在六零杀麻了没有比陆向暖更惨的人了,有个吸血鬼爹妈,附加一个白眼狼弟弟,谈了长达五年的男朋友还劈腿了自己最好的闺蜜,她的人生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惨。都说人倒霉到极点就会走运,但是她这运气未免也太好了点吧,最粗的金手指外加一个鸡肋灵泉,还中了1314亿的大奖,这代表着啥,代表着世界末日要来了。那她咋办,当然是甩开膀子屯物资,各种买买买,实在不行,她就在空间苟活一辈子,结果睡了个觉的功夫,就穿到了六零年代,成了职工大院的爹不疼,亲妈早死,继娘虐待的小可怜,反手给原主报了仇,顺带下乡做知青去了。却不料,被狼崽子霍景川一眼给看上了。这霍景川可是红旗大队长最疼爱的小儿子。...
熊猫崽崽穿到清朝,成了皇孙弘晖。历史记载不过八岁夭折的生卒年,旁的什么都没有。罢了,都要噶了,先在阿玛头上啃个竹子吧。阿玛用膳我转桌,阿玛开门我上车,阿玛训话我撒娇,阿玛睡觉我唠嗑。处理朝政都没有这...
异星遗迹猎人是暗尘弥散精心创作的科幻,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异星遗迹猎人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异星遗迹猎人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异星遗迹猎人读者的观点。...
某人一开始是平平无奇的防守型后腰。后来他凑巧学了点组织,又学了点持球推进,再学了点任意球。于是足坛热闹起来了。卡卡和C罗很喜欢他,因为他颜值高说话又好听,更重要的是他能帮他俩擦好屁股,让他们在前场能安心进攻。梅西对他又爱又恨,因为他一打巴萨就来劲,但又老是勾引梅西和他去踢兄弟足球所有八号位球员都喜欢和他共事,他的保护无处不在,抗压能力更是足坛第一。他是中卫身前的超级屏障,是中场球员们的最好搭档,是前锋身后的坚实护盾。哈维阿隆索是他的老师,穆里尼奥是他的BOSS,博一亿更是他的小弟。每当有记者问起他是如何成长的,他都会告诉对方训练的时候要狠狠努力!这不是他在凡尔赛。因为他真是一步一步肝到了足坛大结局!这一切,还得从一个天生非酋的故事开始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