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上次,林金山在石泉餐馆侥幸逃脱,才免遭徐建华的毒手。可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傍晚河滩上游玩的人纷纷回到了酒店。黄昏很美,透过红彤彤的火烧云,一轮橘红色的残阳正要沉睡在西天的山峦里。碧蓝的天空中,云层稀薄。天旋地转,新月形的月亮挂在遥远的三点钟方向,渐渐开始昏暗起来了。
河滩上的路灯开了,亮出了徐建华凶神恶煞的脸孔。他手持西瓜刀,嘴里吧嗒吧嗒地抽烟。对面站着的是刀疤迪还有胡子扎拉的阿尼,什么时候起,阿尼纹身了,穿了耳洞,挂着一个银晃晃的耳钉。刀疤迪时不时抽动一两下他遗留下来的刀疤伤痕。刀疤迪看起来很恐怖,一脸黑气,留着到腰间的长发,手里握着他的武器。
被围着的人是林金山,此刻他正上气不接下气地跪在河滩上,拼命求饶。
刀疤迪摔碎啤酒瓶,激起了他无比寻常的愤怒:“你跑啊,看你还能往哪里跑?”他持着锐利的碎片往前挪了两步。
手起一刻,徐建华止住了刀疤迪的鲁莽,说:“做人不能老是动刀动枪的,要用口,平时老板教你们的都忘了?”
刀疤迪泄气地退了两步。
“华哥,一刀劈过去,省得浪费口舌。”阿尼不给好脸色言语。
“别吵。”徐建华像被激怒了,露出奸佞的笑容对林金山说:“真是可惜了,我们也不想杀你,只是徐老板坚决要除掉你。”
“别杀我,别杀我。”林金山像一个不受控制的机器给徐建华磕头。
“不杀你嘛,我怎么向老板交待;杀了你嘛,我又不忍心,毕竟我们还是好朋友。”徐建华哭着说:“怎么办,我左右为难,我……”徐建华是猫哭耗子假慈悲。
“我不会把谋害李炳年的事情说出去的。”林金山立马说。
“口说无凭,凭什么相信你,到时候你把整件事捅出来了,我们都得死。”刀疤迪来势汹汹说。
“听到了吧,就连小学没有毕业的人都知道厉害,你说你拿什么做保证?”徐建华扶起林金山,像个兄弟对待他:“不急,先把这瓶酒喝了,以后你喝不上这么好的酒了。”
林金山以为只要把酒喝了就没事了,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三百毫升的剑南春。
徐建华拍手叫绝:“人才啊!好酒量,好酒量。”徐建华转向刀疤迪等人教训说:“你们有这么好的酒量吗?什么叫做高手?这就是高手,你们得学学。”
刀疤迪等人纷纷不服气。
徐建华又说了:“不过,你们别不服,这么好酒量的人,以后就喝不到这么美味的酒了。”
徐建华走了几步到了河滩边缘,河水拍打河岸,他的裤腿湿了。他掏出一支香烟,唯唯诺诺的小弟给他点火。香烟的火星随着他的一吸一放,时而明亮,时而暗灭。他转身过来,“金山,我对不起你了。”他端起一杯酒:“我敬你的。”
“什么意思?”林金山吓得直打哆嗦。
“刀疤,把他舌头割掉。”徐建华说完,往车上走。
刀疤迪问:“为什么不杀了他?”
“留着他或许还有用。”徐建华头也不回地说。
林金山绝望地求情:“建华,建华,你……你放过我吧!”
徐建华回答说:“不是我要杀你,是老板。”徐建华停住了脚步,“我已经保住你的命了,坛口封得住,人口封不住,能保住性命就不错了。”
河滩上发出一声惨烈而又摧人心肝的喊叫声……
小徐此刻在高尔夫球场,正悠闲自得地打高尔夫球。一杆下去,命中目标。他笑呵呵说:“已经好几年没有碰高尔夫球了。”
“好技艺。”大腹便便的老鬼这样说。“说实话,我记得我跟你最后一次打高尔夫是在十年前是吧?”
关于院士重生回到1975当知青为国奉献了一辈子的无双国士周扬重生了,回到了1975年插队的那个偏远小山村!看着手里的回城调令,这一世他没有犹豫,直接将调令撕得粉碎!前世的他猪油蒙心,为了回城抛弃妻女,眼睁睁的看着李幼薇母女蒙难惨死。重活一世,周扬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宠妻宠女无度!偶尔,顺便调教一下这个野蛮的时代!...
有人一念成佛,一念入魔有人本就是魔,却想得道有人本就是神,却舍己为苍生神又如何?魔又如何?若失去他她,这漫长的求道之路,奈之若何!...
关于黑心知青带百亿物资在六零杀麻了没有比陆向暖更惨的人了,有个吸血鬼爹妈,附加一个白眼狼弟弟,谈了长达五年的男朋友还劈腿了自己最好的闺蜜,她的人生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惨。都说人倒霉到极点就会走运,但是她这运气未免也太好了点吧,最粗的金手指外加一个鸡肋灵泉,还中了1314亿的大奖,这代表着啥,代表着世界末日要来了。那她咋办,当然是甩开膀子屯物资,各种买买买,实在不行,她就在空间苟活一辈子,结果睡了个觉的功夫,就穿到了六零年代,成了职工大院的爹不疼,亲妈早死,继娘虐待的小可怜,反手给原主报了仇,顺带下乡做知青去了。却不料,被狼崽子霍景川一眼给看上了。这霍景川可是红旗大队长最疼爱的小儿子。...
熊猫崽崽穿到清朝,成了皇孙弘晖。历史记载不过八岁夭折的生卒年,旁的什么都没有。罢了,都要噶了,先在阿玛头上啃个竹子吧。阿玛用膳我转桌,阿玛开门我上车,阿玛训话我撒娇,阿玛睡觉我唠嗑。处理朝政都没有这...
异星遗迹猎人是暗尘弥散精心创作的科幻,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异星遗迹猎人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异星遗迹猎人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异星遗迹猎人读者的观点。...
某人一开始是平平无奇的防守型后腰。后来他凑巧学了点组织,又学了点持球推进,再学了点任意球。于是足坛热闹起来了。卡卡和C罗很喜欢他,因为他颜值高说话又好听,更重要的是他能帮他俩擦好屁股,让他们在前场能安心进攻。梅西对他又爱又恨,因为他一打巴萨就来劲,但又老是勾引梅西和他去踢兄弟足球所有八号位球员都喜欢和他共事,他的保护无处不在,抗压能力更是足坛第一。他是中卫身前的超级屏障,是中场球员们的最好搭档,是前锋身后的坚实护盾。哈维阿隆索是他的老师,穆里尼奥是他的BOSS,博一亿更是他的小弟。每当有记者问起他是如何成长的,他都会告诉对方训练的时候要狠狠努力!这不是他在凡尔赛。因为他真是一步一步肝到了足坛大结局!这一切,还得从一个天生非酋的故事开始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