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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无法,只得戴了对手套,硬着头皮上去,将那婴儿用黑布一裹,囫囵塞回箱中,扣上搭扣,把箱子尽可能远的扔回河里。等做完了这事,两人已经面如金纸,蹲在树丛边上,哇哇吐了一地的苦胆水。在一番惊吓之后,所有人都只有一个念头——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于是众人不需要谁再催促,以前所未有的利落动作纷纷上了车,三辆车鱼贯开上盘山路,很快就驶远了。&&&&&&&&&夕阳西沉,天边大片大片的火烧云,顷刻将天际染上血色似的绯红。一辆黑色的别克靠边停在盘山公路上,车主是个年轻的男子,此刻正靠在车门上打电话。这男子看上去大约二十五六的年纪,相貌清俊,五官舒朗,是那种一看就令人心生好感的标志长相,偏偏眉色略淡,眉锋微挑,眼角细长,笑时眉眼自然地弯起,右侧眼角缀着一颗鲜红小痣,便是那天生眼带桃花的面相。只是此刻他虽然面上带笑,表情中却透着不爽。“我已经在这一带绕了三小时了。”那人对电话那头的人说道,“你才是路痴,你全家都路痴!想也知道,找不着路的原因,当然是因为我‘没法进去’啊。”对面那头不知道回了句什么,男子蹙起眉,“我现在也想不到什么办法,我在这边转悠了这么久,连个鬼影都没碰到,就算想找个当地人打听一下……”男子的话头顿住,因为就在此时,三辆车正沿着盘山公路,向着他的方向驶来。很快的,三辆车后面便跟上了一辆别克。原本郑导以为他们遇上的是村里派来接他们的人,结果那自称萧潇的男子,却是和他们一样是要到村子里去的,并且比他们更加人生地不熟——因为他居然迷路了!郑导简直无法想象,就这么一条盘山道,能迷路迷到哪里去?关键是这人的脸皮厚度约莫堪比城墙拐角,毫不迟疑地就缀上了他们的车队,大喇喇跟在了后面。不过他们也没道理将人赶走,只得假装自己看不见便罢了。阮暮灯孤零零地坐在大巴的最后一排,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后头的那辆别克。当时车队停下与那司机交涉的时候,他并没有下车,自然也听不到他们说了什么。他只隔着窗玻璃看了一眼,就觉得那司机莫名眼熟,总觉得自己应该曾经见过,但任凭他绞尽脑汁努力回忆,也想不起来究竟曾经在哪里见过那人。阮暮灯从小便非常聪明,看书可以做到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程度,任何他曾经见过的人,哪怕时隔多年,他都能清晰回忆起见面的细节,甚至连那人当时说过什么话都能一字不差地回忆起来。只除了一次。那是他六岁时的事情。因为当时他年纪还小,父亲勒令他不准进山里玩耍。但那一日,阮暮灯记得应该是农历十月十五,他晚上起夜,发现自己房间对面哥哥的房间门虚掩着,现出一条缝隙,便好奇地往里头张望了一眼,居然发现里头空无一人。他干脆进了他哥的房间,来到窗户前,正巧看到哥哥偷摸打开院门的一幕。当年的阮暮灯还太小,不懂什么叫做“恐惧”。他只觉得好奇,仗着自己刚刚学了一套拳,便自觉身手十分了得,于是悄悄溜出去,像条尾巴似的,缀在了自家哥哥身后,摸黑进了大山。那之后的事情,他觉得自己仿佛是经历了一场乱梦,居然什么都记不清楚了。他似乎晕倒在了山上,高烧数天不退,差点儿就此病死。折腾了一周以后终于退了烧,他抱着模样足足像是老了二十岁的父亲,哭得声嘶力竭,然而父亲只是轻轻拍着他的背脊,告诉他将一切忘了吧。也不知是生病的原因,还是父亲的安慰起了效果,他居然真的将那晚的一切忘了个一干二净,连一点儿线索都想不起来了。只是那以后,他原本活泼开朗的哥哥开始变得沉默寡言起来,而他父亲身体也越来越差,就像耗光了精气神一般,很快便一病不起,半年以后,便油尽灯枯,虚弱而亡了。他爸爸死时的年纪,也才不过四十岁。阮暮灯轻轻摇了摇头,将这段回忆从脑海里暂时驱逐出去。他说不清别克车里的那个男人和他这段丢失的回忆有什么关系,也是只是一种接近直觉地预感,让他觉得这人似曾相识。、一、荒村02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在时间过了八点以后,车队终于进入了目的地郗家村的地界。剧组一行人早就已经在路上颠簸得够呛了,待车队停在村口,众人一窝蜂地涌下车,终于得以解脱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这村子,怎么黑漆漆的?”队伍里有人发出了疑问。“卧槽真是这里吗?”男主角臧佳宁借着车灯的光亮,指着远处那几家看上去破破烂烂、黑灯瞎火的瓦房,声音已经几近咆哮:“这种地方能住吗?别说人了,连个鬼影都没有!”确实,以一个村落而言,这里的确太过寂静了。毕竟现在只是晚上八点,在一个通了水电的地方,不可能连一点儿灯光都看不到。“怎么回事?”郑导手里的扇子拍得啪啪作响,怒气冲冲地质问身边的副导演,“你们不是说已经和村长联系好了吗?没人来接就算了,现在连个人都看不到算什么事?”“这……这个……手机大半个小时前就没信号了,电话一直打不通啊……”两个副导演脸上的表情都很难看,四十出头的人被劈头盖脸一番臭骂,任谁都会觉得憋屈,但郑导积威甚重,而且此时情况的确太过诡异,他们半点不爽都不敢表露,只能一边擦汗一边差遣杂务们到村里四处去看看。很快的,除了几个咖位大的演员,剧组其他人都被支使着三三两两到村里找人去了。“喂!”郑导愤怒地扫视一圈,一眼瞥见像根电线杆子似的站在车旁一动不动的阮暮灯,顿时火冒三丈,朝他愤怒地咆哮起来,“你还傻楞在那里干什么?快去帮忙找啊!”阮暮灯微微蹙起眉,但并没有反驳什么,只是默默转身,朝那片黑暗的村落走去。“哎等等!”才走了几步,便听到有人在后面招呼他,那声音清朗,似乎还带着点隐约笑意,同时一束光在阮暮灯脚边晃了晃,“那边的帅哥,连把手电筒都不带,这黑灯瞎火的你就不怕摔进沟里?”阮暮灯回头,见到了那个开别克车的男子,手里拿着一把手电筒,正笑眯眯地看着他。“不怕。”阮暮灯摇摇头,又抬头看了看天,“今晚月色很亮,我看得见。”那人长长地“哦”了一声,并不介意阮暮灯生硬的语气,依然维持着那眉眼弯弯的笑容,快走几步追上青年,“没事儿,我和你一起进去看看。”阮暮灯虽然不善交际,但人可不傻,相反的,他不仅聪明,还很敏锐。这人虽然是后来才缀上他们车队的,据说同是来村里访客的,但剧组里那么多人,他向来都是最不打眼的那个,就算对方真的要和什么人攀交情,也怎么都不应该找上他才对。“你要和我一起走?”阮暮灯没有拐弯抹角,直接说出了心中的疑问。“当然,”那人点点头,月牙似的眼角弧度更加分明,“因为你长得最帅啊。”说着他又指了指自己,很不要脸地说道:“我也长得不错,同行者养眼一点不好吗?”阮暮灯顿时无语了,虽然明知道那是托词,但他也没法再多说什么。两人边走边交换了姓名,在问过阮暮灯的名字以后,男子指了指自己,笑着说道:“我叫萧潇,萧何的萧,潇洒的潇。”阮暮灯没有应声,两人沉默了下来,空旷的砂石路面上,只余下他们步伐几乎重叠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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