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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歌的蓝瞳轻转,看着恶狗食盆里剩下的骨头,心中已经有了主意。
庄子上的伙食平日里都是清汤寡水,只有每个月的初七,厨房都会多做几个带肉的菜,为的是让那些干活的长工有个盼头。
也只有这一日,宋清歌会和大家一起吃饭,平时的时候她都是和西籽在她的西屋吃残羹剩饭。
而今天是五月初六,明天就是五月初七了。
“西籽,走,我们先回屋。”宋清歌道,她需回屋好生计划一番,必须抓住这难得机会。
“是,小姐。”
这时,院子外的两人将方才宋清歌与王芳的话听了个全,听到宋清歌和西籽远去的脚步声,其中一人才开口说道“爷,你为何突然对那被相府遗弃的少女感兴趣?”
被随从称呼为“爷”的少年,是一十七八岁的男子,一身的紫衣,腰间挂着一玉佩,浓黑的发丝上只插着一根簪子,但是簪子晶莹剔透,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
他五官轮廓分明,尤其是一双桃花眼,嵌着深邃的眸子,让人沉迷。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整个人的装扮看起来无比的高贵,但是那嘴角的笑容,却显得放荡不羁。
“十三,这就是你观察不够仔细了,你不觉得今日的宋清歌和昨日不一样吗?”
“有吗?爷,小的怎么没有看出来?”十三摇着头说道。
男子拍了拍随从的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然后打开手中的折扇,快速的摇着,“昨日那宋清歌被骂得狗血淋头,但是只顾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出。而方才,她打人时却是用足了狠劲,还有那杀人一般的眼神,不像是装出来的。”
男子边说边笑,但是此时的眼神却是冷静沉稳的,他也在思考其中的奥妙。
“爷,你不会是看上她了吧?”随从语气中充满了担忧,“她天生蓝瞳,传说是妖孽。”
“去,天下间的妖孽,又有谁妖得过你的小爷我啊?”男子桃花眼中的笑意更浓。
那你觉得我应该吃多少
那你觉得我应该吃多少
暮色四合,夏日的乡下,夜风透着丝丝清凉。
宋清歌回到自己的屋子以后,坐在床沿边定气凝神,她在心底筹划着。
如果此事利用得当,说不定她还能提前回到京城去。
西籽仔细盯着宋清歌看,这个冷静、沉静,目光锐利的人,还是她家以前那个胆小、沉默的小姐吗?
“西籽,我记得吩咐你帮我藏了一根簪子,是么?”宋清歌问道。
西籽道:“是的,小姐,奴婢将簪子藏起来了,小姐现在就要么?”
宋清歌点点头。
西籽快速的钻到床下面,然后又快速的出来,将簪子递给宋清歌。
两年前,宋清歌来到庄子上不久,她原本带的东西就不多,还被厉氏及王芳搜刮干净了,此时这个簪子是她最后剩下的东西。
这簪子是木质的,看着极为普通,也不值几个银子。但却是她娘给她留下的唯一遗物,她虽然没有见过她的亲娘,可血缘天性,她异常的珍惜这簪子。
如今,她极为窘迫,不得不暂时利用这簪子了。
宋清歌瘦而粗糙的手,紧紧的握住簪子,目色冷清,她在心里静静的回忆上一世的事。主仆二人相顾无言,估摸过了一个多时辰,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
宋清歌的屋子里是没有油灯的,所以一到天黑,便只能睡觉,什么也做不了。而且今天她这一摔倒,估计也没有饭吃了,于是,便吩咐西籽,二人早早睡去。
翌日。
宋清歌站在院子里,看着厉氏房屋前飘着的红色衣服,变得比往日更懒了些,她要节省体力。
午时,到了用饭的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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