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净尘表情一阵空白,大眼睛一眨一眨,如实回答,“正常发挥。”
“哦。”大叔意味深长的笑了起来,“以后有什么打算?”
小净尘吞一口冰激凌,淡定道,“不知道,还没想好。”
大叔立刻来了兴致,以一种狼外婆诱拐小红帽般的慈祥笑容,道,“有没有想过来当兵?”
小净尘一呆,愕然的眨巴眨巴眼睛,大叔笑得眼睛都成了两弯月牙,“你的身手很好,在部队肯定能有大作为,我听说,你很喜欢打架,部队里的高手可比外面要多得多,而且每个星期都有专门的格斗训练课,肯定能让你打个痛快。”
小净尘眼睛一亮,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走在大马路上的人十个中有八个半都是不经常运动的普通人,剩下一个经过武术学校训练班之类之类的熏陶,稍微会点三脚猫的拳脚,也就只有最后那半个比三脚猫略微高级了那么一点点,小净尘下山十二年,遇到的所有人中,唯一能称得上高手与她一战的就只有七姐,而且还是在她不解除重力扣的情况下,当然,傻爹不是人,那是神级大BOSS,不在此统计范围内。
如果部队里真的有成打(?!)的高手跟她打架的话,那的确值得一去。
眼见着吊起了小净尘的兴趣,大叔话锋一转,道,“不过部队有部队的纪律,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合理的要求是锻炼,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练,你得保证自己能当个绝对服从命令的战士,否则,我可不收你。”
小净尘想了想,舔干净最后一点冰激凌,道,“我要跟爸爸商量商量。”
“好,没问题。”大叔乐呵呵的点头同意,他相信,小姑娘绝对会来当兵的。
不一会儿,小净尘的手机响了,拿出来一看正是白希景打来的,于是,她下意识的转头望向店外,果然在看见停在马路对面的那辆眼熟的小轿车,小净尘果断丢下空杯和勺子,站起身,“爸爸来接我了,我得走了,大叔再见!!”
大叔也跟着站起身,将帽子戴好,“正好,我也要走,一起出去吧,如果你决定了,在六月十八号那天到S市的军分区报名体检,我会等着你的!!”
“嗯。”小净尘点点头,抿嘴笑出两个小酒窝。
走出店门,热气扑面而来,只是几步距离,小净尘已经坐上了冷气更加充足的车里,低头认真系好安全带,白希景顺手将她腮帮子上的头发挽到耳后,问,“刚刚那人是谁?”
白希景当然认出了那一身绿军装的男人,他只是没想通那人干嘛千里迢迢跑到S市来找小净尘。
“是我们之前在上京认识的那个大叔,他问我要不要去当兵。”
刚刚启动的车子“嘎——”一下骤然停住,白希景霍然转头,震惊的望着小净尘,“你答应了?”
小净尘愣了愣,摇头,“还没有,我说要跟爸爸商量才能决定。”
“很好。”白希景从来没有将这两个词说得如此铿锵有力过,车子重新启动,白希景默默的压下刚刚一瞬间涌起的惊愕,状似不经意的问道,“你是怎么想的?”
“不知道……,爸爸,你不希望我去当兵么?”小净尘侧头望着白希景,疑惑的问道,下一刻,疑惑果断变成淡定,“如果爸爸不喜欢,我就不去。”
“不,爸爸喜不喜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喜不喜欢。”白希景有些无力的道,虽然他很高兴女儿将他的喜好作为优先考量,但他不希望自己成为女儿的束缚,他只要女儿能开心快乐就足够了。
小净尘认真的考虑了一会儿,道,“可我还是觉得爸爸喜不喜欢比较重要。”
白希景:“……”呜~,好感动好感动好感动,贴心小棉袄神马的果然最有爱了……号要出差,木有存稿,咋办……RS
关于院士重生回到1975当知青为国奉献了一辈子的无双国士周扬重生了,回到了1975年插队的那个偏远小山村!看着手里的回城调令,这一世他没有犹豫,直接将调令撕得粉碎!前世的他猪油蒙心,为了回城抛弃妻女,眼睁睁的看着李幼薇母女蒙难惨死。重活一世,周扬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宠妻宠女无度!偶尔,顺便调教一下这个野蛮的时代!...
有人一念成佛,一念入魔有人本就是魔,却想得道有人本就是神,却舍己为苍生神又如何?魔又如何?若失去他她,这漫长的求道之路,奈之若何!...
关于黑心知青带百亿物资在六零杀麻了没有比陆向暖更惨的人了,有个吸血鬼爹妈,附加一个白眼狼弟弟,谈了长达五年的男朋友还劈腿了自己最好的闺蜜,她的人生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惨。都说人倒霉到极点就会走运,但是她这运气未免也太好了点吧,最粗的金手指外加一个鸡肋灵泉,还中了1314亿的大奖,这代表着啥,代表着世界末日要来了。那她咋办,当然是甩开膀子屯物资,各种买买买,实在不行,她就在空间苟活一辈子,结果睡了个觉的功夫,就穿到了六零年代,成了职工大院的爹不疼,亲妈早死,继娘虐待的小可怜,反手给原主报了仇,顺带下乡做知青去了。却不料,被狼崽子霍景川一眼给看上了。这霍景川可是红旗大队长最疼爱的小儿子。...
熊猫崽崽穿到清朝,成了皇孙弘晖。历史记载不过八岁夭折的生卒年,旁的什么都没有。罢了,都要噶了,先在阿玛头上啃个竹子吧。阿玛用膳我转桌,阿玛开门我上车,阿玛训话我撒娇,阿玛睡觉我唠嗑。处理朝政都没有这...
异星遗迹猎人是暗尘弥散精心创作的科幻,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异星遗迹猎人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异星遗迹猎人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异星遗迹猎人读者的观点。...
某人一开始是平平无奇的防守型后腰。后来他凑巧学了点组织,又学了点持球推进,再学了点任意球。于是足坛热闹起来了。卡卡和C罗很喜欢他,因为他颜值高说话又好听,更重要的是他能帮他俩擦好屁股,让他们在前场能安心进攻。梅西对他又爱又恨,因为他一打巴萨就来劲,但又老是勾引梅西和他去踢兄弟足球所有八号位球员都喜欢和他共事,他的保护无处不在,抗压能力更是足坛第一。他是中卫身前的超级屏障,是中场球员们的最好搭档,是前锋身后的坚实护盾。哈维阿隆索是他的老师,穆里尼奥是他的BOSS,博一亿更是他的小弟。每当有记者问起他是如何成长的,他都会告诉对方训练的时候要狠狠努力!这不是他在凡尔赛。因为他真是一步一步肝到了足坛大结局!这一切,还得从一个天生非酋的故事开始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