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每一种亡灵的亡灵结晶位置都不一样,你不要一直盯着别人脑门。”
白墨补充了一句,示意小风灵看好那些亡灵,不要让他们靠近,自己则是修炼起来。
风灵瞅准一圈再度围上来的腐尸亡灵,这次也不用强风将他们吹远了,小小的身体滴溜溜一转,一圈旋风便立刻扩散而出,旋风随着扩散,体积也越来越多,风声更越来越急!形成一座笼罩整個山坡的巨大龙卷!
狂暴的龙卷和白墨释放的劫巽风龙别无二致,呼吸之间将山坡下乌压压一大片腐尸卷起,带着强大撕扯力的风壁便仿佛一只只龙爪在舞动,将这些腐尸撕扯开,凡是被利爪撕过的腐尸,尽皆成为一片片碎肉。
最终化作一大片的不知名物体被抛洒在地,也就不要说亡灵结晶了。
如果白墨还睁着眼睛,一定会有些无语。他说精确制导,怎么到风灵那里就成为火力覆盖了。
一夜战斗,即使是风灵,也有了些倦意。白墨刚结束修炼睁开眼,她便回到召唤位面睡觉去了。
从地上站起,白墨看了眼周围,许多的腐尸血肉碎片,看来昨晚风灵杀了不少腐尸。想来今晚这一带的亡灵数量能够少一些?
雨眠炼制邪身还需要七八天,白墨感觉接下来的时间应该能轻松一些。
古都的太阳似乎比其他地方的要温暖,也或许是因为夜晚的古都过于阴冷。
亡灵是生者的死敌,因此这一带一眼望去,很少能见到茂密的树林,更没有动物。
在丁雨眠身边,那血墨色的诅咒气体更加浓郁了,甚至将她周围三米都遮盖住。让白墨不得不退远了一些。
这些诅咒力量远比他想象的强大,最初只是挨到一些诅咒气体,他心灵守护之风顿时消散一半。
又一个日出。
苏铭手里握着爷爷给的最后一个灰蒜,看着往日里代表着希望的日光,眼底的黑暗却没被照亮。
村子的人都死在那些人手里了,他不知道那些黑色怪物是什么,也不知道那些人是什么人,更不知道与世无争的他们为何会受到这灭顶之灾。
他被爷爷埋在坟里面两天,吃了两天灰蒜,吃了两天土,听了一晚上的尖叫与悲嚎。
还有一些人残酷的冷笑,献媚的声音,苏铭当时就想要冲出去和他们拼了,但却想起爷爷的话。
“一定要活下去,村子就靠你了!”
这是他从土坟里爬出来的第三天,灰蒜只有一个了,古都还很远,路过的其他村子人都没了,井水也没了。
索性有一些裹腹的干粮,苏铭不是法师,他不知道自己明天还能不能活着。
望着一个偏离古都的方向,那里每一晚都有动静,狂风刮不完一般的吹着,他还听见了亡灵的嚎叫。
他的神色有些犹豫,想起昨晚在山顶时候偷偷瞥的一眼,那从没见过的光辉。
抿了抿嘴,紧了紧手里的灰蒜,他偏离了前往古都的步子。
今晚的月亮躲进了云里。
将整个荒原的黑暗,都放了出来。
霜降之后,气温尤其凄冷,而在山坡之上,更加阴寒。
这是第七个晚上了,透过那已经扩张到五米范围的血墨色诅咒雾气,白墨能隐约感受到两个人。
是的,两个人,一个正是丁雨眠的邪身!
这个过程很奇怪,一直从旁观察的白墨也不清楚那个邪身是怎么形成的,就是一个瞬间,她就毫无征兆的出现了。
真真切切!
白墨估计,最多明天,丁雨眠应该就可以结束邪身的炼制。
“呃~~~~~~~~~~~~!”
一道更加厚重沙哑的嘶吼传来,白墨向那边看去,几十只不知道什么时候爬到这边地里的裹布尸将,还有一只更加巨大的怪物。
它足足比白墨站立的这处小山坡高一倍,眼前的山坡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块土墩!
关于院士重生回到1975当知青为国奉献了一辈子的无双国士周扬重生了,回到了1975年插队的那个偏远小山村!看着手里的回城调令,这一世他没有犹豫,直接将调令撕得粉碎!前世的他猪油蒙心,为了回城抛弃妻女,眼睁睁的看着李幼薇母女蒙难惨死。重活一世,周扬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宠妻宠女无度!偶尔,顺便调教一下这个野蛮的时代!...
有人一念成佛,一念入魔有人本就是魔,却想得道有人本就是神,却舍己为苍生神又如何?魔又如何?若失去他她,这漫长的求道之路,奈之若何!...
关于黑心知青带百亿物资在六零杀麻了没有比陆向暖更惨的人了,有个吸血鬼爹妈,附加一个白眼狼弟弟,谈了长达五年的男朋友还劈腿了自己最好的闺蜜,她的人生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惨。都说人倒霉到极点就会走运,但是她这运气未免也太好了点吧,最粗的金手指外加一个鸡肋灵泉,还中了1314亿的大奖,这代表着啥,代表着世界末日要来了。那她咋办,当然是甩开膀子屯物资,各种买买买,实在不行,她就在空间苟活一辈子,结果睡了个觉的功夫,就穿到了六零年代,成了职工大院的爹不疼,亲妈早死,继娘虐待的小可怜,反手给原主报了仇,顺带下乡做知青去了。却不料,被狼崽子霍景川一眼给看上了。这霍景川可是红旗大队长最疼爱的小儿子。...
熊猫崽崽穿到清朝,成了皇孙弘晖。历史记载不过八岁夭折的生卒年,旁的什么都没有。罢了,都要噶了,先在阿玛头上啃个竹子吧。阿玛用膳我转桌,阿玛开门我上车,阿玛训话我撒娇,阿玛睡觉我唠嗑。处理朝政都没有这...
异星遗迹猎人是暗尘弥散精心创作的科幻,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异星遗迹猎人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异星遗迹猎人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异星遗迹猎人读者的观点。...
某人一开始是平平无奇的防守型后腰。后来他凑巧学了点组织,又学了点持球推进,再学了点任意球。于是足坛热闹起来了。卡卡和C罗很喜欢他,因为他颜值高说话又好听,更重要的是他能帮他俩擦好屁股,让他们在前场能安心进攻。梅西对他又爱又恨,因为他一打巴萨就来劲,但又老是勾引梅西和他去踢兄弟足球所有八号位球员都喜欢和他共事,他的保护无处不在,抗压能力更是足坛第一。他是中卫身前的超级屏障,是中场球员们的最好搭档,是前锋身后的坚实护盾。哈维阿隆索是他的老师,穆里尼奥是他的BOSS,博一亿更是他的小弟。每当有记者问起他是如何成长的,他都会告诉对方训练的时候要狠狠努力!这不是他在凡尔赛。因为他真是一步一步肝到了足坛大结局!这一切,还得从一个天生非酋的故事开始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