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2章 这还只是第一波上(第2页)

“想跑吗?”

听见段雪飞的声音,盛意欢迅速下腰。

段雪飞的环刃几乎可以说是从她的头顶直接擦了过去,目标正是飞速逃窜的狂风螳螂的脖子。

等狂风螳螂反应过来,想要躲避的时候,已经迟了。

段雪飞对环刃的控制相当强,距离越远,环刃所带来的攻击也就越强,环刃就像是切豆腐一般,直接穿破了狂风螳螂的脖子,随后迅速回到了段雪飞的手中。

盛意欢的反应快,再加上长矛的攻击距离原本便比一般的武器更长,她以最快的速度追上了一只狂风螳螂,毫不犹豫地刺穿了他的脑袋。

但其他的狂风螳螂实在是跑得太快了,三两下便冲出了他们的范围之内,他们也不能继续追捕,只能看着剩下的几只狂风螳螂跑掉。

不过,现在的战局没给他们太多思考的时间。

只是这么一会儿,便又有了几十只勇者级魔种出现在了他们的四周,什么种类的都有。

盛意欢再次和众人拉开距离,他们都没怎么训练过合作,如果强行融入大家,她反而会束手束脚,保持着现在这样,她一马当先,其他人注意她的动向,对他们来说,反而是最合适的。

路浩羽与盛意欢的距离最近,尽可能地保持着,能够及时给盛意欢进行支援的距离,他是唯一一个反应速度能够跟得上盛意欢的人,尽管他的战斗力总体来说,其实要比段雪飞略微弱一点。

但在这时候,却是担任着串联盛意欢与队伍中其他人的重任的人。

盛意欢杀红了眼,贵族级魔种都没办法将她压制住,这些勇者级与平民级魔种想要压制她,那就更不可能了。

一只只魔种倒在地上,只要仔细看这些魔种的尸体就能看出,这些魔种不是被一枪刺穿了脑袋,就是被一枪刺穿了心脏,这些魔种就像是割麦子一般,不断地倒了下去。

勇者级魔种与平民级魔种的智力虽然不如贵族级魔种,但却也有相当不错的战斗经验。

一只、两只没办法杀死盛意欢是吗?好,那就继续加。

盛意欢身边的魔种甚至其他人身边的魔种多出两倍,黑压压的连成一片,目的就是用数量耗死盛意欢。

只要耗死了盛意欢,那其他人,就不足为惧了。

路浩羽只是看着盛意欢的四周不断冒出魔种,便觉得心惊肉跳,但他们早就说过,只要盛意欢不求助,那就没必要救她,因此,他只是靠近盛意欢那边的战局,却并没有随便动手。

路浩羽从这些魔种交叠的缝隙中,勉强能够看到被这些魔种围拢在中间的盛意欢。

长矛在盛意欢的手上就像是有了生命一般,一只只对她发起进攻的魔种全都被她杀死、击飞。

“噗!”“噗!”“噗!”……

长矛刺入魔种的身体中,接连不断发出声音,盛意欢不止是衣服已经完全被血液打湿,就连头发上也有不少血迹,疯狂朝她扑杀来的魔种,根本就没办法阻止她的行动。

盛意欢也不知道战斗了多久,只知道要将扑面而来的魔种全都杀死。

终于,在盛意欢的精神快要承受不住之前,周围的魔种已经尽数被她斩杀。

热门小说推荐
院士重生:回到1975当知青

院士重生:回到1975当知青

关于院士重生回到1975当知青为国奉献了一辈子的无双国士周扬重生了,回到了1975年插队的那个偏远小山村!看着手里的回城调令,这一世他没有犹豫,直接将调令撕得粉碎!前世的他猪油蒙心,为了回城抛弃妻女,眼睁睁的看着李幼薇母女蒙难惨死。重活一世,周扬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宠妻宠女无度!偶尔,顺便调教一下这个野蛮的时代!...

重修女仙君

重修女仙君

有人一念成佛,一念入魔有人本就是魔,却想得道有人本就是神,却舍己为苍生神又如何?魔又如何?若失去他她,这漫长的求道之路,奈之若何!...

黑心知青带百亿物资在六零杀麻了

黑心知青带百亿物资在六零杀麻了

关于黑心知青带百亿物资在六零杀麻了没有比陆向暖更惨的人了,有个吸血鬼爹妈,附加一个白眼狼弟弟,谈了长达五年的男朋友还劈腿了自己最好的闺蜜,她的人生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惨。都说人倒霉到极点就会走运,但是她这运气未免也太好了点吧,最粗的金手指外加一个鸡肋灵泉,还中了1314亿的大奖,这代表着啥,代表着世界末日要来了。那她咋办,当然是甩开膀子屯物资,各种买买买,实在不行,她就在空间苟活一辈子,结果睡了个觉的功夫,就穿到了六零年代,成了职工大院的爹不疼,亲妈早死,继娘虐待的小可怜,反手给原主报了仇,顺带下乡做知青去了。却不料,被狼崽子霍景川一眼给看上了。这霍景川可是红旗大队长最疼爱的小儿子。...

穿成清太孙的咸鱼日常

穿成清太孙的咸鱼日常

熊猫崽崽穿到清朝,成了皇孙弘晖。历史记载不过八岁夭折的生卒年,旁的什么都没有。罢了,都要噶了,先在阿玛头上啃个竹子吧。阿玛用膳我转桌,阿玛开门我上车,阿玛训话我撒娇,阿玛睡觉我唠嗑。处理朝政都没有这...

异星遗迹猎人

异星遗迹猎人

异星遗迹猎人是暗尘弥散精心创作的科幻,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异星遗迹猎人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异星遗迹猎人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异星遗迹猎人读者的观点。...

从皇马踢后腰开始

从皇马踢后腰开始

某人一开始是平平无奇的防守型后腰。后来他凑巧学了点组织,又学了点持球推进,再学了点任意球。于是足坛热闹起来了。卡卡和C罗很喜欢他,因为他颜值高说话又好听,更重要的是他能帮他俩擦好屁股,让他们在前场能安心进攻。梅西对他又爱又恨,因为他一打巴萨就来劲,但又老是勾引梅西和他去踢兄弟足球所有八号位球员都喜欢和他共事,他的保护无处不在,抗压能力更是足坛第一。他是中卫身前的超级屏障,是中场球员们的最好搭档,是前锋身后的坚实护盾。哈维阿隆索是他的老师,穆里尼奥是他的BOSS,博一亿更是他的小弟。每当有记者问起他是如何成长的,他都会告诉对方训练的时候要狠狠努力!这不是他在凡尔赛。因为他真是一步一步肝到了足坛大结局!这一切,还得从一个天生非酋的故事开始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