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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一天中唐辰最喜欢的时候。
唐辰拎着包,哼着歌从田埂上走过。
几个头发半白的叔婶瞧见他,就扯着嗓子打趣儿:“辰子去哪儿了,刚回啊,再晚点晚饭都不赶趟了。”
唐辰龇着牙回:“下了趟城,买点东西。”
他长得浓眉大眼的,鼻梁高挺,按照城里人的标准来说,就是浓颜系糙汉帅哥。
但农村人也不明白那些,就觉得这孩子长得好看,根正苗红,又朴实,是个好孩子。
再加上唐辰平时干活儿可行了,有时候还会帮衬大家一些,所以大家都喜欢他。
唐辰就这么吹着晚风,一路慢慢摇,一路跟同他打招呼的人瞎应和几句。
等回到家时,唐辰瞧见,院坝里晒的苞米粒,都已经收了,被装成一堆堆的麻木口袋,靠在台阶上。
麻婶儿端着个簸箕正在挑辣椒。
他本以为会挨一顿说,但麻婶儿只是看了他一眼:“回来了?”
唐辰嗯了声,进屋把包放下,又麻溜地出来,把台阶上的口袋扛着搬进屋。
麻婶儿:“买新衣服了?你屋里还有那么好些,虎子的旧衣服也能穿,咋就不知道节约!”
唐辰只含糊说:“看便宜就买了,才十块钱。”
麻婶儿嫌弃地打量了他一圈儿,不说话了。
唐辰觉得奇怪,麻婶儿一贯是个炮仗脾气,一点就着,尤其抠门。
要换了往常,看他花了钱,肯定要大叨特叨,不叨他个半天必不罢休,今天竟然这么容易就放过了他?
麻婶儿把簸箕放好,进屋去了:“你弄完了就来吃饭,婶儿跟你说点事儿。”
唐辰点点头。
麻婶儿跟他没有血缘关系,他是个捡来的。
唐辰五岁时走失,在外面流浪了几年,直到九岁那年冬天,下着大雪,他在天桥下睡觉,差点被冻死,一个人路过瞧见他,觉得他可怜,就把他带回了家。
但捡他的那个人,不是麻婶儿,而是麻婶儿的大女儿,唐雪雪。
当年为了把他留在家里,唐雪雪跟麻婶儿做了极大的斗争,什么都试过。
麻婶儿是个心硬的,始终不松口。
最后是她发现唐辰虽然年纪小,干活儿却特别顶,手脚麻溜儿,吃得比家门口的那条狗都还少,这才把人留下来的。
但那些年,麻婶儿对唐辰,也算不得好,甚至还不如对家门前的那条狗好。
后来唐辰满了十五岁,开始抽条,长得牛高马大的,家里的活儿基本都是他包揽大头,麻婶儿对他的态度,才稍稍改观。
唐辰念着这个家收留了他,对麻婶儿一直很恭敬,也特别听她的话。
等忙完了,唐辰洗了个手,进了屋里,桌上饭菜都已经摆好。
木制的四方桌,麻婶儿坐上方,她儿子唐虎坐在左边,端着碗在盛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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