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燕行去早点店饱餐一顿,平静的打开手机查小萝莉的信号跟踪,想看看她在哪,他再过去,当查找行踪发陡然发现小萝莉关机了!
追踪显示,信号跟踪最后出现的时候是在离开大酒店大概有百米远的地方,也就是是小萝莉上车不久就关机,典型的防着他从手机定位跟踪她。
找不到手机定位跟踪,燕行有种深深的无力感,小萝莉贼精贼精的,稍稍有点风吹草动就预做防备,防他都防得这么严,简直没把他当盟友。
搞得那么神秘,小萝莉究竟看的是什么好东西?
走私什么的,以小萝莉那种爱恨分明的性子做不出来,防得这么严,必定是对她极为有用的好东西,会是什么好宝贝?
小萝莉不想自己找到她,燕行也不强行再用其他途径找她行踪,自己逛街,暗察一下边城有没有可疑分子混迹其中。
乐韵在翡翠原石仓库磨一阵,等离开时已是八点过后,太阳也爬到天空,充足的光照令小镇明亮朝气。
小镇的居民们也行动了起来,摆摊的、开铺子,都上工,街上热闹起来了,也如瑞市一样,翡翠珠宝是像卖大白菜一样摆街上买,随便捕张纸,弄块板,都可以当柜台当摊位。
小镇上卖翡翠珠宝的男女老少都有,将东西挨着街旁一摆,广迎天下客,亲和随便,卖水果卖小吃的大姐们笑容阳光大方。
边城的太阳光很足,乐韵跑去卖帽子的商铺买了顶缅甸斗笠,就是与满清王朝的那种官帽相似的帽子。
纵使语言不通,但并不妨碍她逛街的兴致,脖子上挂着在首都淘来的相机,边走边寻宝,看到不少有灵气的物件,可惜都是动不得的。
小镇的商品很多都是大天朝制造,也有本地特色用品,有些卖菜卖小货的人是移动的,挑着叫卖。
小镇的中心区域很小,乐韵对现代味很浓的地方并太感兴趣,只喜欢有特色的地方,淘到了好些有民族特色的才物品或奇物的小工艺品,都能派得上,并不是观赏品。
她尽量往靠近国界的地方溜跶,一般来说卖翡翠珠宝之类的都靠近那边,因为瑞市的人流量明显是缅甸小镇的N倍,离瑞市越近,更容易让从瑞市来的游人先看见。
小镇上很多人都会几句最简单的汉语,常到瑞市做生意的那些人汉语更好,华夏人到缅甸小镇基本没什么担忧。
乐韵东逛西游,观察发现小镇上卖翡翠的小摊上的东西很多都是上档次的,很多小摊因为货少,没有高大上的感觉,实质货真价实。
她不开珠宝店,对明料没什么兴趣,如果她做珠宝生意大概也会淘,看过很多的摊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有拳头大的暗料。
等换了个地方,赫然发现,特么的竟然有跟瑞市一样的赌石小店,也是居民所有,在家里开门买石头,也是小本买卖,石头数量不多,店生意却是不错,很多淘料的商人都在淘宝。
乐小同学找到地头,那也是一头扎进去,挨个的观察,无数人淘过的石头,捡漏的机会真的少,是指捡极品,高中低档的不在其例。
挨家挨户的找,有时候没相中料子,倒相中人家的某件家具用品,她自己也是深深的醉了,当然没敢跑去淘,实在……没脸去匀人家的家私。
溜跶一圈,换了很多地方都没什么收获,当逛到某条也有卖翡翠的小街,乐韵走到某处,激动的心中爆开无数烟花,附近有宝!
有灵气的地方给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走到附近给人身心悦愉感,晦气重的地方则总给人冷寒感,她感觉到了很舒心的感觉。
举目四望,找到目标方向:灵气在小街的另一家店铺旁。
看到那片灵气,她的小心脏又一次激动的蹦,那种纯净的灵气跟早上在仓库看货时入手的那块顶级翡翠大料的灵气是一样的,说明十有八九是极品翡翠。
瞬间的,乐韵下定决心,不管那个有灵气的东西是什么,只要是能买卖的物品,无论都必须淘回来,是翡翠的话不管是明料暗料,一个字——买。
为了免得被人捷足先登,再不迟疑,立马奔向目标,当假装像游客一样悠闲的踱到目标附近,不由惊呆了,她看中的东西是块石头,它竟然垫在一个摆位人的屁股底下!
那是块扔在一家居民家外的石头,应该是大料切下来的边料,比篮球略大一点,有些面被切过,切面平整,石头是灰白壳皮,大概因为经常有人坐,倒有点光滑。
居民家卖竹筒饭,竹筒饭的香味诱人,在店侧有个年老的男士在摆摊卖翡翠珠宝,顺手就拿扔旁的石的当板凳,他的摊位就是在一块四方小板上铺一层布,摆着几块翡翠料子,几样成品珠宝。
关于院士重生回到1975当知青为国奉献了一辈子的无双国士周扬重生了,回到了1975年插队的那个偏远小山村!看着手里的回城调令,这一世他没有犹豫,直接将调令撕得粉碎!前世的他猪油蒙心,为了回城抛弃妻女,眼睁睁的看着李幼薇母女蒙难惨死。重活一世,周扬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宠妻宠女无度!偶尔,顺便调教一下这个野蛮的时代!...
有人一念成佛,一念入魔有人本就是魔,却想得道有人本就是神,却舍己为苍生神又如何?魔又如何?若失去他她,这漫长的求道之路,奈之若何!...
关于黑心知青带百亿物资在六零杀麻了没有比陆向暖更惨的人了,有个吸血鬼爹妈,附加一个白眼狼弟弟,谈了长达五年的男朋友还劈腿了自己最好的闺蜜,她的人生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惨。都说人倒霉到极点就会走运,但是她这运气未免也太好了点吧,最粗的金手指外加一个鸡肋灵泉,还中了1314亿的大奖,这代表着啥,代表着世界末日要来了。那她咋办,当然是甩开膀子屯物资,各种买买买,实在不行,她就在空间苟活一辈子,结果睡了个觉的功夫,就穿到了六零年代,成了职工大院的爹不疼,亲妈早死,继娘虐待的小可怜,反手给原主报了仇,顺带下乡做知青去了。却不料,被狼崽子霍景川一眼给看上了。这霍景川可是红旗大队长最疼爱的小儿子。...
熊猫崽崽穿到清朝,成了皇孙弘晖。历史记载不过八岁夭折的生卒年,旁的什么都没有。罢了,都要噶了,先在阿玛头上啃个竹子吧。阿玛用膳我转桌,阿玛开门我上车,阿玛训话我撒娇,阿玛睡觉我唠嗑。处理朝政都没有这...
异星遗迹猎人是暗尘弥散精心创作的科幻,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异星遗迹猎人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异星遗迹猎人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异星遗迹猎人读者的观点。...
某人一开始是平平无奇的防守型后腰。后来他凑巧学了点组织,又学了点持球推进,再学了点任意球。于是足坛热闹起来了。卡卡和C罗很喜欢他,因为他颜值高说话又好听,更重要的是他能帮他俩擦好屁股,让他们在前场能安心进攻。梅西对他又爱又恨,因为他一打巴萨就来劲,但又老是勾引梅西和他去踢兄弟足球所有八号位球员都喜欢和他共事,他的保护无处不在,抗压能力更是足坛第一。他是中卫身前的超级屏障,是中场球员们的最好搭档,是前锋身后的坚实护盾。哈维阿隆索是他的老师,穆里尼奥是他的BOSS,博一亿更是他的小弟。每当有记者问起他是如何成长的,他都会告诉对方训练的时候要狠狠努力!这不是他在凡尔赛。因为他真是一步一步肝到了足坛大结局!这一切,还得从一个天生非酋的故事开始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