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卫斯理停顿了一下。
“但是药物的成分与五年前不一样了,和罗泰一电脑里的数据配比存在大量相似之处。。。。。。”
“这代表罗泰一已经把数据泄露出去了!”瑞文接上了话。
“可是他泄露给了谁?能通过他设备上的记录查出来吗?”
“我已经查出来了,在他的手机通讯记录里。”
卫斯理展示出了记录截图和相关人员资料,绝大部分见不得光的东西已经被裁走了。
“魔女泰拉?”
瑞文对这个名字已然不再陌生。
“不是这个。”卫斯理摇头。
“魔女泰拉的账号已经被证明存在复数使用者。换言之,那是一群人,不是一个人。接收数据的是这一位。”
他用鼠标指向另外一个文档。
瑞文定睛一看,立刻认出了人。他百分之二百见过这张脸孔,不能再熟悉,但不是在这里,是在现实世界。
有时候,他巴不得能把那张脸从《火球报》的头版上撕下来!
“比利。弗林特,一位知名的金牌辩护律师。”卫斯理介绍。
“尽管案子查不下去了,没法找到进一步证据,但是我初步怀疑,他才是那个帮助恒特偷渡的人。另外,那几名为恒特开出证明的精神科医生,恐怕也是他收买的。”
。。。。。。。。。。。。
传奇侦探比利居然是“六旬弥撒”的主心骨之一!
“过去的自己”只和那家伙见过一次面。不得不承认,那是自己生平唯一一次同时对一个人产生如此强烈的倾慕与厌恶,不合常理的那种,对方还是个男人。
他戴着一只奥文镀金手表,这是自己能够一眼记住的特征之一。这样的特征他身上还有许许多多处,不分主次,就这么像一大堆宝石般沉甸甸地镶嵌在自己的印象之中,揪都揪不掉。
“过去的自己”一直以来都忽略了这个显眼得不能再显眼的家伙。不,与其说是忽略,不如说是碰不到。自己压根没法触及他,自然无从查起,他也没给自己留下任何可供抓取的脉络。
现在的情况也一样。自己和对岸隔了一道永远翻不过去的屏障。除非插上翅膀,否则自己压根别想离开远东区,到新华尔街区去。
但,对方又打算怎么让恒特偷渡过去呢?
一直以来,包括金在内的其他难民又是怎么偷渡进来的呢?
傍晚。瑞文抱着水果和比小臂还长的紫檀香回到了花都小区。今天晚上他打算陪陪瑞雪。自己的妹妹在学校没什么朋友,回家就往书堆里拱。自己再不回去,她可能会把自己的床让给一具医用骷髅模型睡。
他非常想让自己的家人们全都聚在一块,自己每天看着,和他们一起,快乐地消磨掉剩下的两个月生命,可惜这是只存在于幻想中的光景。
“小明王,我给您带礼物来了。”
瑞文在小牌坊前俯下了身。他还是看不清青石上的字到底是“苍天”还是“慈悲”,但那喜人的笑脸却一日盛过一日。
“我不知道您喜欢什么味道的香,今天先试试这个,不行给我托梦,我下次换一种。”
面对自己的“造物”,他感觉自己有些过于毕恭毕敬了。
没办法,有求于人就是这样。
摆好供果,点燃三根紫檀香,他双手合十拜了三拜,然后转身钻入了林子里,隐匿于半黑不黑的灌木丛中。附近的警戒线已经全拆了,工地搭上了加固棚架。
他的左侧口袋里塞着旧手机,右侧口袋里静静地躺着那根属于“溶解圣母”的白色羽毛。
“扣下”扳机前,他在心中反复作出了多种暗示。
斜阳将视线模糊成一片橘红与嫣紫。若是此时有一只摇尾巴的四足动物出现在夕光与树影的魔术交界处,必然不会有人分得清那是一只狗还是一只狼。
关于院士重生回到1975当知青为国奉献了一辈子的无双国士周扬重生了,回到了1975年插队的那个偏远小山村!看着手里的回城调令,这一世他没有犹豫,直接将调令撕得粉碎!前世的他猪油蒙心,为了回城抛弃妻女,眼睁睁的看着李幼薇母女蒙难惨死。重活一世,周扬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宠妻宠女无度!偶尔,顺便调教一下这个野蛮的时代!...
有人一念成佛,一念入魔有人本就是魔,却想得道有人本就是神,却舍己为苍生神又如何?魔又如何?若失去他她,这漫长的求道之路,奈之若何!...
关于黑心知青带百亿物资在六零杀麻了没有比陆向暖更惨的人了,有个吸血鬼爹妈,附加一个白眼狼弟弟,谈了长达五年的男朋友还劈腿了自己最好的闺蜜,她的人生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惨。都说人倒霉到极点就会走运,但是她这运气未免也太好了点吧,最粗的金手指外加一个鸡肋灵泉,还中了1314亿的大奖,这代表着啥,代表着世界末日要来了。那她咋办,当然是甩开膀子屯物资,各种买买买,实在不行,她就在空间苟活一辈子,结果睡了个觉的功夫,就穿到了六零年代,成了职工大院的爹不疼,亲妈早死,继娘虐待的小可怜,反手给原主报了仇,顺带下乡做知青去了。却不料,被狼崽子霍景川一眼给看上了。这霍景川可是红旗大队长最疼爱的小儿子。...
熊猫崽崽穿到清朝,成了皇孙弘晖。历史记载不过八岁夭折的生卒年,旁的什么都没有。罢了,都要噶了,先在阿玛头上啃个竹子吧。阿玛用膳我转桌,阿玛开门我上车,阿玛训话我撒娇,阿玛睡觉我唠嗑。处理朝政都没有这...
异星遗迹猎人是暗尘弥散精心创作的科幻,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异星遗迹猎人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异星遗迹猎人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异星遗迹猎人读者的观点。...
某人一开始是平平无奇的防守型后腰。后来他凑巧学了点组织,又学了点持球推进,再学了点任意球。于是足坛热闹起来了。卡卡和C罗很喜欢他,因为他颜值高说话又好听,更重要的是他能帮他俩擦好屁股,让他们在前场能安心进攻。梅西对他又爱又恨,因为他一打巴萨就来劲,但又老是勾引梅西和他去踢兄弟足球所有八号位球员都喜欢和他共事,他的保护无处不在,抗压能力更是足坛第一。他是中卫身前的超级屏障,是中场球员们的最好搭档,是前锋身后的坚实护盾。哈维阿隆索是他的老师,穆里尼奥是他的BOSS,博一亿更是他的小弟。每当有记者问起他是如何成长的,他都会告诉对方训练的时候要狠狠努力!这不是他在凡尔赛。因为他真是一步一步肝到了足坛大结局!这一切,还得从一个天生非酋的故事开始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