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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子初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握着阿笙的手,舔舐着她掌心的那些巧克力。这个资产惊人,面对美味佳肴都挑剔不已的男人,在这一刻竟不嫌脏的吃着黑乎乎的巧克力。最重要的是,他在微笑,没有难堪,没有尴尬,只有平静和包容。酒吧太过寂静,以至于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就在众人被这一幕打动,感慨万千时,也不知道是谁发出了一道异常尖锐的惊呼声。阿笙站立的位置上,不知何时竟有一滩水渍溢了出来。阿笙看到了一张张震惊的脸庞,茫然的正欲低头,却被一股大力紧紧的搂在怀里,他把她抱得很紧,阻挡了别人偷窥她的视线。那人对她说:“阿笙,巧克力很好吃,我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巧克力。”她疯了,五年去哪儿了更新时间:2014-4-2811:37:28本章字数:23822012年6月,阿笙。子初,前些天我闯祸了。有一天,母亲走进我房间,她说外面太阳很好,问我想不想出去走走。我连忙点头,我已经很久没有外出了,身上好像都有霉味了。太阳很毒,母亲留我一人在门口,她回去拿遮阳伞去了。有女人从我面前经过,她在打电话。我跟在她身后,等她打完电话,我向她借手机。我想问问你怎么还不来接我。可她不借,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了,我抢了她的手机。她抓着我的头发,我不疼,可是子初,接电话的人不是你,他说我找错人了。我怎么会找错人呢?这本来就是你的手机号啊!那个女人把我脸抓伤了,她骂我是神经病。我不是神经病。子初,你知道的,我不是有心的,我只是太想念你了。……2012年8月,阿笙。我已经有两个月没有出去了。母亲说我伤人伤己,最好呆在房间里。我不怕一个人,我怕的是沉甸甸的回忆,忽而清晰,忽而模糊,如同我的神智。有很多事情,我都不记得了,但我却记得一个男人的名字,他叫陆子初。我混淆了时间,嫂子那天给我送饭,她对我说,现在已经是2012年了,这里不是旧金山,而是西雅图。房间很安静,静的我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我想哭,但却哭不出来,不是害怕,而是畏惧。已经五年了,我的五年哪去了?嫂子一定在骗我。……2012年8月,阿笙。原来,我真的病了,疯了。我父亲一年前死了。我没印象,我那时候生活在一片迷雾里,失了孝道。我给母亲下跪,“放我出去,就五分钟,我只想给爸爸磕个头。”母亲同意了,我把头磕出了鲜血,但我不痛。全家人都在哭,他们哭什么呢?那天,我看到了简。她是我哥哥的女儿,很小的孩子,喜欢笑,她不怕我,不怕人人口中的疯女人。她说:“姑姑,别担心,你写了那么多日记,我每隔半个月撕几张给他寄过去,他如果看到这些信,就一定会来接你。”子初,我摸着她的头发,手指竟然在发颤,她的头发很软,我的心却碎了。5年过去,你在旧金山找不到我,大概早就把我忘了吧?你会不会埋怨我,恨我?你别恨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有太多的不明白,好像一直在犯错,躲在无人角落里,一病经年,负了你的情。我对不起你。现如今我这样,我已不敢再等你。……客厅内。吴奈不敢吭声,看完其中一封信,眼眶已湿。胸闷异常,一颗心沉沉的往下落。疯了?那个平时寡言聪明,笑容浅淡的阿笙,竟然疯了!“子初,你跟我说说话。”吴奈忽然很担心陆子初。难怪吴奈会担心了,陆子初全身都在发抖,紧紧攥着信纸,喉结颤动,好像随时都能哭出来一般。他的脸上呈现出一种近乎死绝般的崩溃。那个冷静如斯,善于隐忍克制的男人,再也承受不了内心涌起的痛,把那些信纸贴在他的脸上,失声痛哭起来午后微醺,梨花盛开更新时间:2014-4-2811:37:28本章字数:1923美国,西雅图。春末气候情绪多变,乍寒乍暖。昨夜大雨侵袭,今日竟是艳阳高照。3月8日那天,阿笙走出阁楼,扶着楼梯一步步往下走,她脚步虚浮无力,一度以为自己会踩空失重滚下去。阿笙站在院子里,阳光照在她的脸上,片刻眩晕。她今天穿着一条白色棉布长裙,外罩一件黑色针织衫,一双深蓝色运动鞋,院子里泥土湿润,鞋底沾了湿泥。顾城跟在阿笙身后,面对他的妹妹,很多时候他是无力的,因为他治不好她的病。多年前,他知道了陆子初的存在。一眼相见,他就深深的意识到,陆子初对女人来说是罂粟,美好惊艳,才情雅致,远观赏心悦目,一旦靠近,无疑将悲喜全都交诸给了对方。一如阿笙,纵使寡言寡语,遇到陆子初,终究一醉。现如今,阿笙逆着光,麻木的站在院子里,顾城不其然想起那日:阁楼上,阿笙趴在桌上睡着了。日记本上,字迹被眼泪晕染,模糊不清:“时光偷窥我的不堪,触目所望,竟是满目疮痍。”文字刺眼,顾城难以呼吸。如同现在,她转身看他,眸色浅淡,似乎想面对面跟他说些什么,但因为太久没有在阳光下说话,张嘴竟是无声。顾城期待而又难过,心内只剩怅然。可阿笙毕竟还是开了口:“妈妈不在家吗?”“阿秋陪她外出旅行,不在家。”母亲沈雅脑梗塞住院,阿笙不宜知晓。“今天是她生日。”说这话的时候,阿笙表情沉静,期待化成了泡沫。3月8日,属于中国女人的节日,同时也是母亲沈雅的生日。阳光下,热气蒸腾,阿笙温和的语气中夹杂着太多的千帆过尽,隐隐落寞。顾城看着她,眸子莫名的疼。“要不要出去走走?”他对阿笙说话,却不看她。阿笙低下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盯着沾染泥土的运动鞋,情绪淡淡的:“不了,如果我犯病头脑不清楚,别人会笑话你。”一句话,撞疼了顾城的心。前年开春,院子里种了两棵梨树。昨夜雨大,枝叶上还顶着未干的水珠。顾城从身后抱住阿笙,紧紧的,眼眶微微泛红,“阿笙,国内气候温润,想必梨花早已绽放枝头了。”阿笙抬眸看着含苞待放的梨花,微风吹来梨花气息,苦中带涩,香中带甜。宛如她的回忆。……北方城市到了三月中旬,郊区梨花盛开,凝着清淡的香。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通往机场。车内,空气粘稠凝滞。陆子初透过车窗,望着沿途梨花林,眼眸氤氲如水。微醺的午后,窗镜上映照出他的面庞,不知不觉间,竟已垂垂老矣。沧海桑田,迎来花开并蒂更新时间:2014-4-2811:37:29本章字数:1925听说,动物会冬眠。其实人类的记忆也有冬眠一说。在吴奈的潜意识里,“顾笙”这个名字早已被众人心照不宣的搁置在了六年时光里。二十多封信件,装满了期待和无望,从美国到中国,惊人隐情一夕间冒出来,以至于吴奈对顾笙长达六年的愤怨忽然间丧失了全部意义。吴奈尚且如此,更何况陆子初本人了。在这世上,有一种男人,展眉蹙眉间便可花开花落。他家世好,学历高,相貌堪称优中极品。“陆子初”三个字在各大商业杂志上炙手可热。千般性情,见之忘俗,无人企及。犹记得求学期间,许多女孩子深深迷恋着陆子初,找尽借口接近他,奈何淡定优雅如他,纵使身处喧嚣中依然不为所动,兀自清悟得透,一身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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