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等潘明远匆匆忙忙地赶回睿亲王府时,小半个王府都已经被拆了。
他本身管着帝都禁军,王府的守卫实力自然也比其他贵族要强,原是要上去拦宣武王的,但那荀大将军也不让人上前,两国大将军就这样单打独斗了将近两刻钟。
荀少琛本就带伤,硬是应战,只能勉强招架,一身白衣上满是血迹,显然又添了不少的伤。
就连一旁的嗣穆王也捂着胸口,一脸焦急,显然是曾经试图劝架被误伤。
潘明远只觉得太阳穴在突突地跳,抽了旁边侍卫的刀,毫不犹豫地跳进了战局,亲自去拦重锐了。
他格住重锐的刀:“重锐,快住手!”
重锐双目通红:“滚!老子今天一定要砍了他!”
荀少琛没搭话,只哼笑一声。
潘明远朝荀少琛道:“荀将军,你先住手。”
荀少琛礼貌地应了一声:“那荀某等睿亲王主持公道。”
重锐一听,火更大了,正要越过潘明远,冷不防被他踹了一脚,往后退了几步,侍卫们蜂拥而上,将他与荀少琛、潘明远都隔开了。
潘明远觉得重锐这厮简直不可理喻:“重王,重小姐生死不明,你不回去陪着她,还有空在我这里闹事?”
重锐的胸口剧烈起伏,紧了紧手中的笑离刀,浑身血液都在叫嚣。荀少琛捂着脱力的手臂,目光带着嘲讽与挑衅,无声地看着他。
谢锦焕连忙上前朝重锐,低声道:“重王爷,睿王爷说得对,你还是回去看着星儿吧,星儿从小身子就弱。星儿要是在这里,也不希望你动荀少琛……”
“你算什么东西?”重锐缓缓转过脸,眼底杀意未散,“谢锦焕,你也不过是在利用她,别以为她叫你一声哥哥,你就能在老子这里说上话。要是她有什么事,你们一个都跑不掉。”
谢锦焕本就是抱了个心思,希望谢锦依能收服重锐,让重锐对她服服帖帖,为楚国谋些好处,此时被重锐当面说了出来,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重锐冷哼一声,收起笑离刀准备离开,潘明远本想追上去,转达一下皇帝的意思,但看现在重锐的脸色,估计这厮也听不进去。
更何况,若是那小丫头没能熬过,这事也就不必再提了。
重锐空手而归,郑以堃也没觉得有多意外。
因为要配药,郑以堃让人搬了张长桌进来,在上面倒腾各种各样的药草和药粉。他闻到了重锐身上的血腥,提醒道:“王爷,去休息一下吧,明日一早才是关键时候。”
重锐坐在榻边,一边看着谢锦依,一边道:“郑以堃,你一直担心我的头痛症,但你要知道,若是我犯病了,你该担心的不是我,是其他人。”
郑以堃动作一顿,又接着捣鼓。
他知道重锐的意思。
宣武王的凶名名副其实,只是那小公主来了,所以他才收起了利爪。可哪怕他在小公主面前一副温和的模样,狼始终是狼。
他难得动一次心,若小公主出了什么事,楚国怕是要被千机铁骑踏平。
郑以堃道:“王爷,这药侵入肌肤时不太好受,殿下有可能会疼得受不了,明日您也要准确地控着力道,否则殿下会筋脉受损。”
重锐应了一声:“我知道了。”
郑以堃见该说的都说完了,重锐还是没有去休息的意思,也就不再多劝。
将近天亮的时候,重锐还是去洗了一下身上的血腥味,因为他知道小公主爱干净,上一世她在救他出去时,还嫌弃他身上有味道。
郑以堃将药剂调好后,带着药剂离开了房间。不知过了多久,花铃放轻了脚步走进来,低声道:王爷,郑先生已经调好药浴了。
话音未落,重锐便抱起谢锦依,往浴间走去。
平日里,因为谢锦依畏寒,在用浴间时,里面总是热雾缭绕。
关于院士重生回到1975当知青为国奉献了一辈子的无双国士周扬重生了,回到了1975年插队的那个偏远小山村!看着手里的回城调令,这一世他没有犹豫,直接将调令撕得粉碎!前世的他猪油蒙心,为了回城抛弃妻女,眼睁睁的看着李幼薇母女蒙难惨死。重活一世,周扬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宠妻宠女无度!偶尔,顺便调教一下这个野蛮的时代!...
有人一念成佛,一念入魔有人本就是魔,却想得道有人本就是神,却舍己为苍生神又如何?魔又如何?若失去他她,这漫长的求道之路,奈之若何!...
关于黑心知青带百亿物资在六零杀麻了没有比陆向暖更惨的人了,有个吸血鬼爹妈,附加一个白眼狼弟弟,谈了长达五年的男朋友还劈腿了自己最好的闺蜜,她的人生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惨。都说人倒霉到极点就会走运,但是她这运气未免也太好了点吧,最粗的金手指外加一个鸡肋灵泉,还中了1314亿的大奖,这代表着啥,代表着世界末日要来了。那她咋办,当然是甩开膀子屯物资,各种买买买,实在不行,她就在空间苟活一辈子,结果睡了个觉的功夫,就穿到了六零年代,成了职工大院的爹不疼,亲妈早死,继娘虐待的小可怜,反手给原主报了仇,顺带下乡做知青去了。却不料,被狼崽子霍景川一眼给看上了。这霍景川可是红旗大队长最疼爱的小儿子。...
熊猫崽崽穿到清朝,成了皇孙弘晖。历史记载不过八岁夭折的生卒年,旁的什么都没有。罢了,都要噶了,先在阿玛头上啃个竹子吧。阿玛用膳我转桌,阿玛开门我上车,阿玛训话我撒娇,阿玛睡觉我唠嗑。处理朝政都没有这...
异星遗迹猎人是暗尘弥散精心创作的科幻,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异星遗迹猎人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异星遗迹猎人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异星遗迹猎人读者的观点。...
某人一开始是平平无奇的防守型后腰。后来他凑巧学了点组织,又学了点持球推进,再学了点任意球。于是足坛热闹起来了。卡卡和C罗很喜欢他,因为他颜值高说话又好听,更重要的是他能帮他俩擦好屁股,让他们在前场能安心进攻。梅西对他又爱又恨,因为他一打巴萨就来劲,但又老是勾引梅西和他去踢兄弟足球所有八号位球员都喜欢和他共事,他的保护无处不在,抗压能力更是足坛第一。他是中卫身前的超级屏障,是中场球员们的最好搭档,是前锋身后的坚实护盾。哈维阿隆索是他的老师,穆里尼奥是他的BOSS,博一亿更是他的小弟。每当有记者问起他是如何成长的,他都会告诉对方训练的时候要狠狠努力!这不是他在凡尔赛。因为他真是一步一步肝到了足坛大结局!这一切,还得从一个天生非酋的故事开始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