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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怜花回到岛上时,难得心虚起来,但转念一想,要心虚也应该是沈浪,关他什么事,于是便心安理得地把人支使得团团转。
朱七七看不得王怜花这副懒洋洋的模样,拽着人让他去介绍。
朱七七本身就是个明艳的大美人,也格外能欣赏美人,当然,王怜花除外,这黑了心肝的家伙,简直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她一眼就看中了在甲板上迎风去够鸥鸟的胭脂,眼神闪亮地望着这般出色的小姑娘瞧。
海天一色,落霞映照,笑扶风,衣袂飞,宛如神仙中人。
连天上胖乎乎的鸥鸟都傻傻地盯着美人,忘了扇动翅膀掉在甲板上。朱七七不由笑了起来,连揪着王怜花的领子都不由松开。
阿飞捡起那只傻乎乎的鸥鸟,它被人拎着,竟然也不扑棱,只用绿豆般圆滚滚的眼睛傻傻的盯着人。
“要养吗?”阿飞捧着鸥鸟问。
从前这种鸟雀在阿飞眼中是食物的代名词,但是现在,它也可以是让人心头软软的宠物。
胭脂摸了摸鸟儿软软的绒羽,它也不反抗,乖乖地窝在阿飞的手上。
“阿飞想养吗?”
“不……不是不行……”阿飞感受着手中的重量,看着眼前人含笑的眼睛,不知怎的就应了下来。
“我是朱七七,小姑娘,你呢?”
朱七七已经闪身到了胭脂眼前,挤开了胖鸟和捧着胖鸟的阿飞。
“我是林小乐,王前辈的弟子。”
朱七七顿时睁大了眼睛,她回头看了一眼像没骨头似的靠在一边的王怜花,又转回来望着眼前的美人,愤愤不平道:
“我见犹怜,何况王怜花!就他!他这样的!凭什么收你做徒弟,收徒肯定是强买强卖!”
胭脂可疑地沉默了,把是自己强买强卖的事实默默咽下。
反正……反正……王怜花在朱七七这儿的风评也就那样了,加上一笔也不算什么。
岛上虽然日子悠闲,可是也少有生面孔、新鲜事,来了这样一个光彩夺目的小姑娘,朱七七简直喜不自胜。
等她再见了林诗音,更是不等再客套寒暄几句,就热情地拉着母女俩下了甲板,直直奔往她的岛上庄园去了。
沈浪无奈叹气,拽着王怜花上前。
王怜花换了把玉骨扇在手中轻摇:“喏,这个得了我几分俊俏的小子叫阿飞,使得一手快剑,和你一样,是大小姐的跟班,看上去呢,还要跟一辈子。”
又指了指沈浪:“这就是沈浪,以前在江湖上可是出了名的老好人和散财童子,实际上,下手可黑着呢,哼,自己退隐江湖,还不准别人出去。”
沈浪无视王怜花在一边喋喋不休的嘴,温和地对阿飞道:
“补给船只过来的时候,我听船员说江湖上出个了不得的‘飞剑客’,一剑既出、快如闪电,今日一见,果然器宇不凡。”
王怜花插嘴道:“就凭这张有我几分姿色的脸蛋,也注定要在江湖上有一番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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