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潘修礼看到了一个村子。
“村子里总得有一个小商店或者小卖铺吧?”
他这样想着,便奋力蹬着自行车进了村。
还没有走几步路,就有几个男人拦住了他的路,恶狠狠地问他:“你进村干什么?”
潘修礼并没害怕,因为他没有做坏事,行得正坐得端。
潘修礼如实说了他的意图。
那几个男人听了,“哦”了一声,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小房子。
潘修礼顺着他们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是个商店,那种七八十年代的商店。
他把自行车停在一旁,还特意看了看是否会影响别人走路。
“做啥事被碍着别人。”
这是母亲常对他说的,他也是这么做的,但此时他并没有寻思母亲,因为这些行为已经刻在了骨子里,以至于都想不起是谁嘱咐他的了。
这家商店不但是七八十年代的样子,连里面的商品也不时髦,大城市里好喝的饮料、漂亮的手帕纸、好吃的糕点,这里一样没有。
这里有的就是钙奶饼干、学生的铅笔、不时尚的铅笔盒和上坟用的烧纸,还有村里人自制的圆形点心。
潘修礼皱了皱眉,但也没有抱怨什么,他反复看了几遍,还是说道:“给我来一包点心吧。”
商店的老板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一边慢腾腾地拿着点心,一边介绍着村里的情况。
原来,这个村子在国道边上,经常会碰到走南闯北的人到村子里来。这些人有好有坏,坏人常对村民进行偷盗、骗钱这样的事。于是,村民自发组成了联防队伍,轮流值班,对于进村的人都要盘查一遍。
潘修礼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点心,一边听着老太太的介绍。
“有水吗?俺想买瓶水,光吃点心太噎得慌。”
“俺滴孩,俺这里没有卖的水,这么冷的天那些瓶子的水多凉呀。俺有热水,给你倒杯热水吧。”
老太太说着,就拿起了脚边的绿色竹制外壳的暖瓶,又从八仙桌上拿了一个掉了把的白色搪瓷水杯,“哗~”地倒上了大半杯水,当然也没忘记放一点茉莉花茶。
农村人是淳朴的,他们待人很热情,即使是素不相识的人,也不能失了礼数。
茉莉花茶是最便宜的那种,漂在水上的都是碎末末,但农村人的礼数是周到了。
潘修礼吃了个半饱,正渴得慌,就端起水杯要喝茶。
茶叶漂在热水上,散发着阵阵茶香。
潘修礼吹了吹茶水,一是为了吹开茶叶,二是让热水降一下温,毕竟太烫的茶水也喝不下去。
茶叶漂开,露出了沿着杯壁的一圈茶渍。
潘修礼并没有嫌弃,只是想起来母亲来:“母亲要是还在,锅碗瓢盆都是干干净净的,喝茶的杯子不会有茶渍,吃饭的碗不会有油渍。。。。。。”
想归想,潘修礼还是喝到了茶水。
冬天,骑行大半天,肚子饿得咕咕叫,能吃上点东西,再喝上一杯热茶,真是暖心又暖胃。
“哎呀,慢着点喝,别着急~”老太太见潘修礼喝得快,提醒道。
“嗯,”潘修礼顿了顿,笑着说,“您看,我没多少东西,还喝了您的茶叶,我都快不好意思的。”
“哎吆,”老太太说道,“俺滴孩,这说啥话哩,谁家没有个半大孩子,都不容易。。。。。。”
一句“都不容易”让潘修礼热泪盈眶,是呀,假如母亲还在,怎么会忍心看着自己迎着北风骑上几个小时的自行车呢。
潘修礼就着眼泪喝完了茶水,就匆匆告辞而去了。
再踏上归途,就是自己熟悉的路了,离家越来越近,可潘修礼的腿却不怎么听使唤了,甚至蹬几步都觉得累。
潘修礼索性推着自行车走,这样还能舒服些。
关于院士重生回到1975当知青为国奉献了一辈子的无双国士周扬重生了,回到了1975年插队的那个偏远小山村!看着手里的回城调令,这一世他没有犹豫,直接将调令撕得粉碎!前世的他猪油蒙心,为了回城抛弃妻女,眼睁睁的看着李幼薇母女蒙难惨死。重活一世,周扬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宠妻宠女无度!偶尔,顺便调教一下这个野蛮的时代!...
有人一念成佛,一念入魔有人本就是魔,却想得道有人本就是神,却舍己为苍生神又如何?魔又如何?若失去他她,这漫长的求道之路,奈之若何!...
关于黑心知青带百亿物资在六零杀麻了没有比陆向暖更惨的人了,有个吸血鬼爹妈,附加一个白眼狼弟弟,谈了长达五年的男朋友还劈腿了自己最好的闺蜜,她的人生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惨。都说人倒霉到极点就会走运,但是她这运气未免也太好了点吧,最粗的金手指外加一个鸡肋灵泉,还中了1314亿的大奖,这代表着啥,代表着世界末日要来了。那她咋办,当然是甩开膀子屯物资,各种买买买,实在不行,她就在空间苟活一辈子,结果睡了个觉的功夫,就穿到了六零年代,成了职工大院的爹不疼,亲妈早死,继娘虐待的小可怜,反手给原主报了仇,顺带下乡做知青去了。却不料,被狼崽子霍景川一眼给看上了。这霍景川可是红旗大队长最疼爱的小儿子。...
熊猫崽崽穿到清朝,成了皇孙弘晖。历史记载不过八岁夭折的生卒年,旁的什么都没有。罢了,都要噶了,先在阿玛头上啃个竹子吧。阿玛用膳我转桌,阿玛开门我上车,阿玛训话我撒娇,阿玛睡觉我唠嗑。处理朝政都没有这...
异星遗迹猎人是暗尘弥散精心创作的科幻,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异星遗迹猎人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异星遗迹猎人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异星遗迹猎人读者的观点。...
某人一开始是平平无奇的防守型后腰。后来他凑巧学了点组织,又学了点持球推进,再学了点任意球。于是足坛热闹起来了。卡卡和C罗很喜欢他,因为他颜值高说话又好听,更重要的是他能帮他俩擦好屁股,让他们在前场能安心进攻。梅西对他又爱又恨,因为他一打巴萨就来劲,但又老是勾引梅西和他去踢兄弟足球所有八号位球员都喜欢和他共事,他的保护无处不在,抗压能力更是足坛第一。他是中卫身前的超级屏障,是中场球员们的最好搭档,是前锋身后的坚实护盾。哈维阿隆索是他的老师,穆里尼奥是他的BOSS,博一亿更是他的小弟。每当有记者问起他是如何成长的,他都会告诉对方训练的时候要狠狠努力!这不是他在凡尔赛。因为他真是一步一步肝到了足坛大结局!这一切,还得从一个天生非酋的故事开始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