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事情终于暂时告一段落,众人如释重负般地纷纷重新投入到各自手头的活儿当中去。时间在忙碌中悄然流逝,好不容易挨到了下工的时候,安宁疲惫不堪地停下手中的动作,伸出双手轻轻敲打那早已酸胀难耐的腰部。她缓缓地直起身来,只感觉整个身体仿佛都已经不属于自己了一般,沉重得如同灌了铅似的。
这秋收的活儿可真是不简单啊,绝非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住的。此时此刻,安宁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赶紧回家舒舒服服地躺下来好好休息一番,因为她实在是累坏了,全身上下从胳膊、腿部到腰部,无一不是酸痛无比。
就在这时,庄晓晓拖着同样疲惫不堪的身躯走到了安宁身旁,嘴里嘟囔着:“这才只是第一天而已呀,光是想想接下来的日子,我都……”话还没说完,便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安宁见状,连忙出言安慰道:“别灰心嘛,咱们咬咬牙坚持一下,熬过去了也就好了。”说罢,还伸手拍了拍庄晓晓的肩膀以示鼓励。
然而庄晓晓却依旧苦着脸,小嘴撅得老高,可怜巴巴地抱怨道:“安宁姐,我现在感觉自己都快要散架啦,浑身上下就像是刚刚被人狠狠揍了一顿似的,到处都疼得厉害!”
听到这话,安宁不禁笑出了声,随即附和道:“哈哈,你这个形容倒是挺贴切的呢!其实我也跟你一样,浑身都酸疼得要命。对了,不知道莫知青那儿还有没有酒?如果有的话,等晚上回去咱们找他要点过来,然后用酒揉一揉,促进血液循环,说不定会好受一些。”说着说着,安宁不由得想起了现代社会里那些舒适惬意的温泉和专业的按摩推拿服务,心中一阵感慨。哎,还是别胡思乱想了,眼下最重要的就是先熬过这段艰苦的秋收时光再说吧!
“应该还有吧!上次那酒似乎还剩下不少呢,当时我们都没有喝完。等会儿回到小院后,我得赶紧去找到他好好询问一番。不得不说啊,还是安宁姐你这个主意妙极啦!”庄晓晓面带微笑地说道。
安宁不禁轻笑出声:“哈哈,其实我也是偶然间从村里那些婶子们闲聊时听到的。她们提到村里有些人会用药酒来治疗一些病症,所以我就突发奇想,寻思着要不试试用白酒代替药酒看看效果如何。毕竟这白酒喝下去之后,不仅能够缓解疲劳,让人精神一振,而且操作起来相对简单些。只是呀,这白酒的口感实在是太过辛辣刺激了,每次喝的时候都感觉喉咙像是被火灼烧一般,真有些难以忍受呢。”说着,安宁还轻轻皱起眉头,仿佛仍在回味那种火辣的滋味。
庄晓晓俩人拖着有些疲惫的身躯缓缓走进小院,还没等她们完全踏入院子,便一眼瞧见莫北辰和康然正蹲在院子里洗着衣服。
庄晓晓稍稍加快步伐走上前去,开口喊道:“北辰哥!”听到声音,莫北辰抬起头来,看到庄晓晓,再看到安宁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回应道:“你们回来啦。”一旁的康然也跟着抬起头看了过来。
庄晓晓接着说道:“北辰哥,上次你带来的那种白酒还有吗?”莫北辰停下手中正在揉搓衣物的动作,站起身来回答道:“还有一点呢,怎么,你想尝尝?”他一边说着,一边好奇地看向庄晓晓。
这时,站在旁边一直默不作声的康然也忍不住开口询问:“庄晓晓,你一个女孩子家要酒干啥呀?”庄晓晓听后不禁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儿地说:“谁说是我自己要喝啦!喝什么喝,那玩意儿多辣嗓子啊!你们不知道这秋收把我给累成啥样了,浑身哪哪儿都疼得要命,我就是想要拿点白酒擦擦身子,好缓解一下疲劳。”说完,她还伸手揉了揉自己酸痛的肩膀。
关于院士重生回到1975当知青为国奉献了一辈子的无双国士周扬重生了,回到了1975年插队的那个偏远小山村!看着手里的回城调令,这一世他没有犹豫,直接将调令撕得粉碎!前世的他猪油蒙心,为了回城抛弃妻女,眼睁睁的看着李幼薇母女蒙难惨死。重活一世,周扬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宠妻宠女无度!偶尔,顺便调教一下这个野蛮的时代!...
有人一念成佛,一念入魔有人本就是魔,却想得道有人本就是神,却舍己为苍生神又如何?魔又如何?若失去他她,这漫长的求道之路,奈之若何!...
关于黑心知青带百亿物资在六零杀麻了没有比陆向暖更惨的人了,有个吸血鬼爹妈,附加一个白眼狼弟弟,谈了长达五年的男朋友还劈腿了自己最好的闺蜜,她的人生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惨。都说人倒霉到极点就会走运,但是她这运气未免也太好了点吧,最粗的金手指外加一个鸡肋灵泉,还中了1314亿的大奖,这代表着啥,代表着世界末日要来了。那她咋办,当然是甩开膀子屯物资,各种买买买,实在不行,她就在空间苟活一辈子,结果睡了个觉的功夫,就穿到了六零年代,成了职工大院的爹不疼,亲妈早死,继娘虐待的小可怜,反手给原主报了仇,顺带下乡做知青去了。却不料,被狼崽子霍景川一眼给看上了。这霍景川可是红旗大队长最疼爱的小儿子。...
熊猫崽崽穿到清朝,成了皇孙弘晖。历史记载不过八岁夭折的生卒年,旁的什么都没有。罢了,都要噶了,先在阿玛头上啃个竹子吧。阿玛用膳我转桌,阿玛开门我上车,阿玛训话我撒娇,阿玛睡觉我唠嗑。处理朝政都没有这...
异星遗迹猎人是暗尘弥散精心创作的科幻,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异星遗迹猎人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异星遗迹猎人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异星遗迹猎人读者的观点。...
某人一开始是平平无奇的防守型后腰。后来他凑巧学了点组织,又学了点持球推进,再学了点任意球。于是足坛热闹起来了。卡卡和C罗很喜欢他,因为他颜值高说话又好听,更重要的是他能帮他俩擦好屁股,让他们在前场能安心进攻。梅西对他又爱又恨,因为他一打巴萨就来劲,但又老是勾引梅西和他去踢兄弟足球所有八号位球员都喜欢和他共事,他的保护无处不在,抗压能力更是足坛第一。他是中卫身前的超级屏障,是中场球员们的最好搭档,是前锋身后的坚实护盾。哈维阿隆索是他的老师,穆里尼奥是他的BOSS,博一亿更是他的小弟。每当有记者问起他是如何成长的,他都会告诉对方训练的时候要狠狠努力!这不是他在凡尔赛。因为他真是一步一步肝到了足坛大结局!这一切,还得从一个天生非酋的故事开始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