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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是这种捣蛋的东西,你汲汲于名利的时候,名利远在天边,你想把浮名换了浅唱,又听大明宫中传你作诗。于是我最终还是坐下来了,重整这部书稿。它在我心里徘徊了十几年,一度令我饱受蹉跎之苦,却也让我念念不忘。王家卫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过去的歌已经唱罢多年,回声才从山谷尽头遥遥传来。翻开过去留下的文字,又机器了圣路易斯带回的孤独和无端爱情,还有上海赋予我的雄心和野心,有时候热泪盈眶,只觉得当年自己在眼前依稀闪过。我对这部书做了不大的修订,主要是文字方面,再度把它呈给诸位亲爱的读者,无论你们曾经读过它或者第一次翻开它。故事依旧是那个故事,只不过以前的字里行间充满了要冲破什么东西的欲望,现在想描绘留住什么东西的渴望。我的姬野啊我的羽然啊,我的吕归尘。阿苏勒。帕苏尔,我梦中的王朝和江山。我写过不少书了,每本书对我的意义各不相同,有些事一场盛宴一场痛饮,有些是邂逅和别离,有些是我跟大家开的一个玩笑。这本书是我的一场修行,书里见得我少年时杀人放火的心,见得我青年时的梦,也见得我现在以后的种种形状,我曾在这本书里悟出很多,也把它呈给亲爱的诸位。世界永不足够——《龙族大画集》序言标题出自1999年的007电影《thewordisnotenough》,主演是皮尔斯。布鲁斯南和苏菲。玛索,同名主题歌曲由garba乐队演唱。这句话也是邦德家族的座右铭,拉丁文是orbisnonsufficit,也是我的座右铭。我真喜欢这句话,它好像在说我对梦想和未来的渴望。世界永不足够,即便我已经走到世界尽头,面对坚不可摧的墙壁,我也会试图用头在上面撞出出路。前些天媒体采访我说:“到底什么才是你写作的灵感源泉和动力呢?”我回答说,那源于我对这个世界的不满足,我对这个要求我做这个做那个服从很多规则的世界讨厌透了,我要走出去。所以我写作。1999《thewordisnotenough》上映的时候,我22岁,正在美国10的一所大学读博士。我毕业于北大,一所不错的中国大学,我在美国的导师也很有名,我多读的医药分析在美国算是很好找工作的,我的未来已经注定:五年后我会博士毕业,通常我会读两年博士后,然后在某个大型医药公司里谋到一份juniorscientist(初级科学家)的职位,几年后我会升到seniorscientist(资深科学家),再过几年我也许能升到prciplescientist(首席科学家),再然后可能我可以转行成为一名管理人员……因为我优秀的背景和不错的收入,会有一个不错的中国女孩愿意跟我结婚,我们一起生孩子和申请绿卡,我变成半个美国人,慢慢老了之后把我父母也接到美国去,在乡间的大房子里其乐融融。1999年,那就是我的世界,我的世界好比一个温室,我就想温室里的小黄瓜,足够的肥料、水分和温暖的阳光能让我茁壮成长,但我不能走出温室,温室外是狂风暴雨。可我涛谈那注定的未来,我有时候想对这世界屈服,有时候则又会大声说:“我要出去”。是的,我很想出去。我并不那么喜欢我很有前途的职业,我在夜里大口喝着啤酒,期待着更加盛大的未来:我的人生里应该包括一项巨大的成就,让我的名字呗很多人记住;我要跨越整个世界去找那个我喜欢的女孩,跟她在望不到边的绿原上举行婚礼;我要乘坐巨大的邮轮去南极,船从山一样高耸的冰川峡谷中行过;我和我未来的夫人一起去威尼斯,在圣马可广场上看潮汐,住在巴尔扎克写作过的屋子里;我还想组织一支乐队;我还想拍一部电影……我很贪心,想要无限可能的人生,但我觉得自己不算贪婪,因为我不怕历尽艰苦。如果我因为畏惧而呆在我的小小世界,小小的温室里,我永远只是那根小黄瓜。世界对我而言,永不足够。后来我成了一个作家,我接受过很多访谈,每个知道我背景的记者都会问我放弃了我在美国的生活和专业是否觉得可惜。我没有遗憾过,我决定走出原来的世界时我就知道要付出代价,但我倔强起来就是那种会用头在南墙上打洞的人。《龙族》的故事中很多大抵就是在说这件事,纵然一个衰小孩的人生中也存在着另一张可能,在另一种人生里他可以成为英雄,有读者在微博上哀叹说《龙族》是写过全世界所有衰小孩的,是的,确实是这样,但不要哀叹,因为我是想鼓励每个衰小孩,令他们勇敢。因为衰这件事不是注定的,不满足于这世界的人每个都可以如路明非那样成为精神上的“亡命之徒”。路明非不勇敢吗?不,我以为他比凯撒和楚子航都要勇敢,他不甘心当一个衰小孩,他每次“迫不得已”地豁出生命呼唤路明泽。都是因为爱而生的勇气。他所以感人并未因为他是个衰小孩,而是他代表了衰小孩的勇气。感谢全力少年在漫长的连载过程中为我协力,我们一同踹开了这个苦闷世界的大门,来到神奇的国度,那里黑色的巨龙翱翔于空中,凛冽天风。时间的流淌的我想一个人的一生总得发几次疯,因为生命的本质就带着狂乱与荣华的一面,如果不疯狂几次而后被掩埋在黄土下,俨然是白活了。这是一个根苗,从出生的时候就扎在那里,等待机会的到来,阳光雨露,爆炸版繁衍。《洗罗的使命》,我第一次看见这个故事的时候它的名字被写作《我和妖怪——不得不说的故事》。作者署名纵马辽东,或者annid,显然是随手写来,并没有很把笔名当回事。当时这个故事发表在清韵书院的论坛上,回应者寥寥。我猜测annid是一个身在海外的独身老男人,他说话不多,会看台湾香港的综艺节目,会在深夜人静的时候质疑自己存在的意义,会喝一点小酒来打发暂时的不乐。他也许有一辆不错的车,不过通常是开去超市或者钓鱼。他的工作并不繁忙,但是必须朝九晚五,所以他适应了这种生活。自己也许做得一手不错的菜,有时候会懒得做饭,于是开车五英里去一家中国餐馆。以上仅仅是猜想,然后某一年某一月某一日——我保留的跟帖上标志的时间是2001年8月29日——他拿出那部名叫《东京爱情故事》的老片来看。很偶然的瞬间,很偶然的搅动,也许是女主角在男主角脚下留下了藏着雪人的保温箱,也许是男主角在很远的地方终于找到女主角独自刻在木柱上的名字,也许是最后的夕阳下孩子的笑脸里,一个人在飞驰的火车上泪流满面。annid忽然站了起来,他无比地想写一个故事,不是为了任何事情,只是想写。于是他借了朋友的一台笔记本漫无边际地写开去,写一段就贴一段在bbs里,他没有设计也不在意路线,就像一个人在茫茫的雪原里不知道要走向何方,但是他知道最终他要找到大河对面矗立在风雪中的那个人。世界上是存在天才的,更有偶得之的佳作,有的人在不经意的时候拿出的作品会让你除了惊叹就是一再地想模仿,然后再是失败,再是仰天长叹说既生瑜何生亮,然后再吐血几次黯然失落,比如annid这篇《洗罗的使命》。我很想这篇小说是我写的,但是我写不出来。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还不是个老男人,即使今天我也只是虽随着秒钟嘀嗒嘀嗒的声音逐步走向了老男人的彼岸,但是不可否认,我最终会变成一个老男人。但是我看到《洗罗的使命》,忽然感觉到了那股时间的流水淙文字间溢了出来,化作了大潮,我的心共振为一个略略苍老的男人。哗啦一声,我被淹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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