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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l在逻辑上辩不过我,无奈心已许之,很苦恼。又一次我跟老l喝酒,都喝得不少,最后酒店打烊,两个人在24小时便利店里买了几罐啤酒,坐在深夜街头的台阶上说流年如水说生死契阔,活像两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老l又对我说起神来,老l说我想最终我一定还是会信的,你这断点啊,咫尺之水,我可一步而跃,管你逻辑不逻辑,挡不住我。这样信着信着我就死了,安静平和。老l一向是平和的人,我想他没有说出来的话是,我就算蹬腿也比你丫蹬得从容,不必跟你一样临到垂死关头还是会在头脑里过电影一般地想着一生做而不成的项目求而不得的女人参而不悟的哲学问题,最后猛地坐起吟诗说什么“人生五十年,往事有如梦幻”。我说你的灵魂能上天堂吗?老l说我不知道。我回想他说信着信着就死了,安静平和,觉得挺好。这么写着写着,就想再请老l喝一顿酒。世界归凯撒,女孩归男孩。酒后,某位名片上挂着董事长衔的师兄开始讲他的爱情,那天夜里大雨扫荡着北京城的街道,下雨天恰好是听故事的天。师兄是从南方小城考到北大的,行事间带着南方人的精明,大事上也很放得开,因此在同学间很受好评。师兄说他大学的时候不是这样的,因为那时候家里穷,每月的生活费都捉襟见肘,成绩也勉勉强强,总觉得低人一等。他暗恋的女孩!身高一米七,“应该是那种白皙靓丽的型”,这是师兄的原话,因为他甚至未能保存下那个女孩的照片来,毕业纪念照又模糊不清。除了白皙靓丽,打动他的还有这个女孩会吹长笛,师兄有一次路过未名湖看见辅修俄罗斯诗歌的那个班在湖边考试,女孩恰好辅修那门课。那时候北大辅修课的老师经常那么自由奔放,在静园或者未名湖边考试,大家表演节目,朗诵普希金朗诵得好容易及格,唱念做打俱佳者更优秀。女孩朗诵了普希金的《致大海》,然后演奏了长笛。她穿着牛仔裤和白色半透明的衬衫,长发用白色带黑点的手帕系着,“好像蝴蝶那样”,这也是师兄的原话。初夏夜晚,春风沉醉。师兄从此在食堂里遇到那个女孩的时候都恨不得用铁勺的反光去看人家的背影。但女孩是有男朋友的,据说女孩的男朋友非常争气,肯定是要去美国念博士的,而且必然是哈佛、康奈尔这类名校,他们计划毕业就结婚,然后女孩以f2的身份出国,女孩们都说这是世上最幸福的事情,对师兄来说却是五雷轰顶的事情。他虽然为女孩思念得神魂颠倒乃至于日渐憔悴,但并未觉得自己有机会个这位超级fiance竞争,老家的父母还盼着他毕业找个合适的去处出人头地,换而言之他觉得自己没有资本去谋取那份爱情。于是他在大学毕业那年赠送了女孩一本普希金诗集,谎称自己看过的,分赠同学留个纪念,其实是为了她从书店买的,书里夹满了书签,书签上写满了对普希金诗歌的心得………听到这时我就笑了,我说我还以为你在书签上写满了表白的话呢,师兄说混蛋别笑,你要尊重我青春年少时的爱情。我就继续听师兄讲故事。师兄后来去了新加坡,从新加坡又去了美国,转了计算机,赶上计算机红火那几年,又拉了在华尔街待过的同学入股,创业成功之后卖掉了公司的大半股份,如今又在寻觅生物医药方面的投资机会了。他讲话很有逻辑也很务实,认识他的人无论是否跟他合作都觉得他是个可信赖的人,于是他渐渐地成了闻达之人,酒席上大家都会讲他的故事和笑话,他也坦然受之,大家都以结纳他为荣。这时他听朋友说起那个女孩在新泽西的近况,心生一念要去探访她。他找了个出差的机会,但那桩事情其实并不需要他自己出差的,我想象他会严肃地交代助理说这件事对公司很重要他必须亲自前去过问。于是他飞往美国,去之前买了几件全新的衬衣,从表盒里选了两块并不那么夸张但是有身份的表带着,还洗了牙。我说你是准备和暗恋对象旧情复燃么,他说不不,我跟现在的女朋友很好的,我就是想跟她说当年暗恋你的那个人是很认真的,我要认认真真地去见她。他约在一个很高级的餐厅跟女孩见面,大概是那种放着舒缓音乐,大理石地板光可鉴人,甜点推车在桌子之间缓缓来去的场所。师兄说我从来没有这么紧张地等待一个客人,我总觉得衬衫颜色选得不对,这样他妈的还觉得我的眼镜架出了问题,眼镜在我脸上是斜的。这时候我说好了,故事的结局我知道了,然后女孩来了,跟你简简单单地吃完饭,她有点老了但是很开朗,你发现谈话的主题跟你预想的完全不同,然后你们各奔东西,对不对?师兄说不,她没你说得那么老!好吧其他的都跟你说的差不多,她那天来的时候带着她的闺蜜,说两个人刚好去买衣服,于是就一起来了。我们把共同认识的每个同学都回忆了一遍,然后就散了。我问那你期望的故事结局是什么样的呢?师兄说我好歹希望她能在一个有音乐的地方安安静静地听我说一句我当年很喜欢她。我说你知道盖乌斯·尤利乌斯·凯撒的遗产分给谁了么?他通过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分给了姐姐的三个孙子,其中屋大维独享四分之三,其他两个孩子共享四分之一,他曾经有过几个女人,其中包括埃及艳后克里奥帕特拉,还跟她生下了后来埃及法老托勒密十五世,但能跟他共享光荣的只有家人,甚至不能算作他自己的家人。你能够想象凯撒那种男人对吧,他跳上战马说我要去征服高卢他就会出发,就算他心里无比惦记着某个女孩但他的心里还是坚忍卓越的。唯有这样的男人能够攻占高卢,再掌握罗马的大权,牛逼之气一直延续到今天。师兄说那我是凯撒对么?我说是啊,你虽然没有见到那个女孩的丈夫,但你不难想象他很有可能是个普通的勤奋的美国籍中国人,喜欢看棒球赛,喝着百威啤酒。但他22岁就准备迎娶他的女朋友,然后去美国好好地生活,按部就班申请绿卡甚至该换国际,用心地讨好老板求取他的推荐,在美国找一份好工作,比你更早地求田问舍,周末老婆烤了杏仁饼干,他会拿着分赠给所有邻居讨他们的喜欢。而你呢?那时候你在酒席上冲锋陷阵,潇洒倜傥,满嘴笑话,大家都喜欢你。酒席是你的高卢,你已经攻占了它,你也已经得到了光荣,想想你现有的东西,你愿意去跟那个喝着百威看棒球赛的男人交换么?这时候师兄因为喝了酒而微微眯着朦胧的眼睛里重又透出那股子南方人的狡猾来,他说,肯定不愿意啊。是啊,所以你永远也得不到那个女孩。意想不到的人生我曾经构想我的人生。十二岁的时候我的理想是成为国务院总理,之所以不是主席是因为我不太喜欢主席的发型。我幻想我十四岁就成为总理,因为我的卓越才智被全国人民期待,在重大灾害的现在我的到来总是令人泪流满面。十二岁的时候我意识到我已经没法成为一个十四岁的总理了,在炎热夏日的游泳池里我度过了十四岁生日,穿着红花泳衣的女孩和蓝花短裤的男孩扑通扑通的跳下水,我像尾小鱼那样钻过人群,忽然意识到在茫茫人海中我是那么的渺小……并没有国务院的英俊使者出现在游泳池岸边通知我去赴任。我仍未放弃出人头地,十六岁到十八岁的理想是成为某个秘密组织的年轻领袖。因为我并没有接受过任何特殊的训练,所以我显然不能通过层层筛选竞争上岗来成为领袖,唯一的解释就是宿命,我的宿命就是要成为正义的朋友。因为宿命中我是正义的朋友,所以世界必然正在经历某场巨大的危机——我跟那个年纪的少年一样总是逆推世界,为了成为英雄会毫不犹豫地设定世界正在经历一场不为人知的浩劫——而在某一天到来的时候会有腰细腿长穿着连体作战服的妹子忽然从天而降出现在我面前,严肃地问我:“你作好准备了么?”我当然不会像路明非那样犹豫再三,我会用比她更加严肃的语气说:“为了人类!我们还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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