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章 心悦于你(第2页)

极凌月低头,看着眼前含着泪水看着自己的兰溪,对方清澈的眼中只有自己一人的身影,捧着珠子的模样就像捧着一颗真心,可怜可爱到了极点,便再也无法忍耐,将对方抱在怀里,找准那红润的唇,就这么不管不顾的吻了下去。

肌肤相亲的感觉是如此奇妙,带着身体的余热,令人忍不住想要沉迷。

师尊在亲我!

意识到这点的时候,兰溪瞪大了眼睛,情不自禁从唇缝发出一丝呻吟。

但对极凌月来说,唇瓣相贴不过是杯水车薪,根本毫无作用,舌尖微微用力用力,便撬开了兰溪的嘴唇,进入更深处的地方,而对方却只能微微张着嘴,任自己大肆侵略。

兰溪的身体逐渐发软,忍不住向下滑落,却又被禁锢在师尊怀中,迎接对方细细密密的亲吻。

没人看见,极凌月眼中令人窒息的暗色终于化作了狂风暴雨,溪儿实在太乖了,面对这样的亲吻还会主动把自己的嘴巴打开,伸出嫩滑的舌尖来讨好自己。

他吸住那软滑的一条,肆意吻进了对方嘴巴深处,舔弄每一个角落,吻得很凶、很急、很烫,直到他再也承受不住,嘴中发出几声呜咽,才勉强放过了对方。

“师尊……”

兰溪趴在对方怀中,急促的呼吸着,整个人都蕴出一股热气,是极度的害羞夹杂着羞耻的感觉。

师尊真的好过分,明明两人才互说了心意,对方却把自己吻成了这个样子,想到刚刚发出的声音,他更是羞愤欲死,只能把头埋在师尊怀里装死。

这头,极凌月得偿所愿,终于暴露出几分本性,他将对方整个抱起,随后放在榻上,语气漫不经心:“怎么,溪儿害羞了?”

“如今只是亲吻而已,若是今后发生别的,溪儿又当如……”

他话还未说完,已经被一脸土拨鼠尖叫的兰溪捂住嘴,“师尊不准再说了,我明明都这么努力适应了,你还说我。”

对方轻笑一声,眸子里也盛满了笑意,捏着他的手,在手心啄吻几次,这才道:“我之过错,溪儿还小,是我操之过急。”

被他亲了手心,兰溪手忙脚乱把手收回来,脸红的到了脖子根里,语无伦次的说:“你怎么这样…明明你以前都不像这样的。”

“以前是以前,”极凌月挑眉:“现在自然不同,我与溪儿互诉心意,身份变化,不再是师徒而是爱侣,两者之间相处当然截然不同。”

怎么就变成爱侣了?

兰溪瞠目结舌,弱弱的说:“我我我,我只是想让师尊当我男朋友,变成爱侣,是不是太快了?”

“哦?”极凌月审视对方,突然微微一笑:“原来溪儿还有考验我之意,倒是有趣,那听你的便是。”

“没有没有没有,”被他说的脑袋都晕了,兰溪狠狠地扑到他身上,气急败坏道:“你就是喜欢欺负我,师尊真讨厌,唔……”

极凌月从容接过他,用唇堵住了所有的话,直到对方双手搂住自己的脖颈,被亲成了一滩水一般,眼中才露出几分肆意。

溪儿终于是我的了。

喜欢我的男友是灭世龙傲天请大家收藏:(www。zuoyexs。com)我的男友是灭世龙傲天【左叶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热门小说推荐
院士重生:回到1975当知青

院士重生:回到1975当知青

关于院士重生回到1975当知青为国奉献了一辈子的无双国士周扬重生了,回到了1975年插队的那个偏远小山村!看着手里的回城调令,这一世他没有犹豫,直接将调令撕得粉碎!前世的他猪油蒙心,为了回城抛弃妻女,眼睁睁的看着李幼薇母女蒙难惨死。重活一世,周扬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宠妻宠女无度!偶尔,顺便调教一下这个野蛮的时代!...

重修女仙君

重修女仙君

有人一念成佛,一念入魔有人本就是魔,却想得道有人本就是神,却舍己为苍生神又如何?魔又如何?若失去他她,这漫长的求道之路,奈之若何!...

黑心知青带百亿物资在六零杀麻了

黑心知青带百亿物资在六零杀麻了

关于黑心知青带百亿物资在六零杀麻了没有比陆向暖更惨的人了,有个吸血鬼爹妈,附加一个白眼狼弟弟,谈了长达五年的男朋友还劈腿了自己最好的闺蜜,她的人生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惨。都说人倒霉到极点就会走运,但是她这运气未免也太好了点吧,最粗的金手指外加一个鸡肋灵泉,还中了1314亿的大奖,这代表着啥,代表着世界末日要来了。那她咋办,当然是甩开膀子屯物资,各种买买买,实在不行,她就在空间苟活一辈子,结果睡了个觉的功夫,就穿到了六零年代,成了职工大院的爹不疼,亲妈早死,继娘虐待的小可怜,反手给原主报了仇,顺带下乡做知青去了。却不料,被狼崽子霍景川一眼给看上了。这霍景川可是红旗大队长最疼爱的小儿子。...

穿成清太孙的咸鱼日常

穿成清太孙的咸鱼日常

熊猫崽崽穿到清朝,成了皇孙弘晖。历史记载不过八岁夭折的生卒年,旁的什么都没有。罢了,都要噶了,先在阿玛头上啃个竹子吧。阿玛用膳我转桌,阿玛开门我上车,阿玛训话我撒娇,阿玛睡觉我唠嗑。处理朝政都没有这...

异星遗迹猎人

异星遗迹猎人

异星遗迹猎人是暗尘弥散精心创作的科幻,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异星遗迹猎人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异星遗迹猎人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异星遗迹猎人读者的观点。...

从皇马踢后腰开始

从皇马踢后腰开始

某人一开始是平平无奇的防守型后腰。后来他凑巧学了点组织,又学了点持球推进,再学了点任意球。于是足坛热闹起来了。卡卡和C罗很喜欢他,因为他颜值高说话又好听,更重要的是他能帮他俩擦好屁股,让他们在前场能安心进攻。梅西对他又爱又恨,因为他一打巴萨就来劲,但又老是勾引梅西和他去踢兄弟足球所有八号位球员都喜欢和他共事,他的保护无处不在,抗压能力更是足坛第一。他是中卫身前的超级屏障,是中场球员们的最好搭档,是前锋身后的坚实护盾。哈维阿隆索是他的老师,穆里尼奥是他的BOSS,博一亿更是他的小弟。每当有记者问起他是如何成长的,他都会告诉对方训练的时候要狠狠努力!这不是他在凡尔赛。因为他真是一步一步肝到了足坛大结局!这一切,还得从一个天生非酋的故事开始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