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然,在整个东南亚,类似菲国这样的土地还有很多,与其让那些西方的殖民者们占据,不如留给陆诚,留给陆诚将来要建立一个帝国。
别看辽东远征军只有五六千人,可配备了新式步枪外加迫击炮,再加上训练有素的士兵,灵活多样的战术,即便是对上那些西方殖民者,也占据着压倒性的优势。
更何况,那些西方殖民者的人数通常也不多,几十上百人占领一座城也都是常有的事儿,还不够远征军那几十个特战队员收拾的。
在占领马尼拉之后,也意味着陆诚手下的地盘不再局限于辽东,各种粮食物资也都有了稳定的供应链,还有了一处真正的退路。
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外扩张的速度,陆诚让情报处的人手在东南沿海一带广泛搜罗造船的人才,或是高薪聘请,或是直接带走,把这些人才送到湾岛和菲国,尽快造出更多可以用来远洋航行的海船。
同时,南方的远征军开始在东南亚四处出兵,攻打那些被西方殖民者占领的土地,消灭西方的殖民者,抢夺他们的船只武器,逐步吞并整个东南亚区域。
天启三年,对陆诚来说是发展最迅猛的一年,成熟的后装步枪,无烟火药的发明与运用,完善的迫击炮生产技术,兵力的扩充,粮食的丰收,远征军的胜利等等,都是收获。
也是从这一年开始,陆诚开始了他的大扩张计划。
也是在天启三年年底,陆诚指挥着工匠们,把最原始的蒸汽机造了出来。
虽然第一台蒸汽机还有很多问题,致命性很差,功效率很低,体型过于庞大等等。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一次真正的技术革命。
天启四年春,陆诚进一步派兵南下,继续扩大在东南亚的地盘儿,占领更多的土地。
同时,陆诚派遣情报处的人手,联系了云贵川等地正在造反的土司,为他们提供了一些基础的火药运用技术和战术指导,加快了大明西南方的混乱。
之后,情报处与远征军合作,在东南沿海鼓动百姓出海,前往东南亚谋生。只要有百姓愿意前去,情报处的行动人员负责护送他们到海边,远征军的人马派遣船只接接应,到了菲国等地就会立刻分配肥沃的土地。
对于那些大明移民,远征军给予了最优惠的政策,收获的粮食除了一部分上交,其余的都可以自行支配,除了留下他们自家吃的,还能用来卖给远征军,换取金银,购买各种生活用品。
只要那些移民到了东南亚,就可以远离战火,免去官府的层层盘剥,仅靠种地就能全家温饱,甚至还能积累一些余钱。
那些移民过去的百姓在享受到好处之后,有些还会回到家乡通知他们的亲友,一同移民。
很快,在东南沿海一带就出现了移民潮。
大明官府发现情况之后,一边下令严禁百姓出海,一边派遣水师进攻远征军驻扎的湾岛。
但远征军的实力可不是大明那些水师就能对付的,很快就击败了闽粤两地的水师,并且直接出兵攻打闽粤两地的海港,夺取官府水师的战船,把闽粤水师逼回了陆地之上。
不仅如此,远征军中的特战队员,还率领小股的精锐人马,对那些阻挠百姓出海的官员进行暗杀。
沿海的官府很快就顶不住了,只能对那些出海移民的百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与此同时,陆诚也派出了一支三百人的探险队,带着新式步枪,左轮枪等武器,乘船从北方跨过白令海峡,到达美洲大陆。
历史上,也就是在几年后,荷兰人乘船到达美洲大陆,用几颗玻璃珠从印第安人手中换到了曼哈顿岛上的大片土地。
这一次,陆诚派出的探险队,不仅要在美洲占领一块儿地盘儿,还要寻找美洲的一种植物带回来,种植到东南亚去……
关于院士重生回到1975当知青为国奉献了一辈子的无双国士周扬重生了,回到了1975年插队的那个偏远小山村!看着手里的回城调令,这一世他没有犹豫,直接将调令撕得粉碎!前世的他猪油蒙心,为了回城抛弃妻女,眼睁睁的看着李幼薇母女蒙难惨死。重活一世,周扬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宠妻宠女无度!偶尔,顺便调教一下这个野蛮的时代!...
有人一念成佛,一念入魔有人本就是魔,却想得道有人本就是神,却舍己为苍生神又如何?魔又如何?若失去他她,这漫长的求道之路,奈之若何!...
关于黑心知青带百亿物资在六零杀麻了没有比陆向暖更惨的人了,有个吸血鬼爹妈,附加一个白眼狼弟弟,谈了长达五年的男朋友还劈腿了自己最好的闺蜜,她的人生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惨。都说人倒霉到极点就会走运,但是她这运气未免也太好了点吧,最粗的金手指外加一个鸡肋灵泉,还中了1314亿的大奖,这代表着啥,代表着世界末日要来了。那她咋办,当然是甩开膀子屯物资,各种买买买,实在不行,她就在空间苟活一辈子,结果睡了个觉的功夫,就穿到了六零年代,成了职工大院的爹不疼,亲妈早死,继娘虐待的小可怜,反手给原主报了仇,顺带下乡做知青去了。却不料,被狼崽子霍景川一眼给看上了。这霍景川可是红旗大队长最疼爱的小儿子。...
熊猫崽崽穿到清朝,成了皇孙弘晖。历史记载不过八岁夭折的生卒年,旁的什么都没有。罢了,都要噶了,先在阿玛头上啃个竹子吧。阿玛用膳我转桌,阿玛开门我上车,阿玛训话我撒娇,阿玛睡觉我唠嗑。处理朝政都没有这...
异星遗迹猎人是暗尘弥散精心创作的科幻,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异星遗迹猎人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异星遗迹猎人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异星遗迹猎人读者的观点。...
某人一开始是平平无奇的防守型后腰。后来他凑巧学了点组织,又学了点持球推进,再学了点任意球。于是足坛热闹起来了。卡卡和C罗很喜欢他,因为他颜值高说话又好听,更重要的是他能帮他俩擦好屁股,让他们在前场能安心进攻。梅西对他又爱又恨,因为他一打巴萨就来劲,但又老是勾引梅西和他去踢兄弟足球所有八号位球员都喜欢和他共事,他的保护无处不在,抗压能力更是足坛第一。他是中卫身前的超级屏障,是中场球员们的最好搭档,是前锋身后的坚实护盾。哈维阿隆索是他的老师,穆里尼奥是他的BOSS,博一亿更是他的小弟。每当有记者问起他是如何成长的,他都会告诉对方训练的时候要狠狠努力!这不是他在凡尔赛。因为他真是一步一步肝到了足坛大结局!这一切,还得从一个天生非酋的故事开始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