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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桢借机拉住许众芳问:“叔父,姬辞如何知道我在这里的事情?”许众芳:“是我告诉他的,姬小郎问了我好几回,又向我保证他一定不会泄露出去,我见他平日为人也颇可信,对你们又足够信义,便告诉他了,他就托我把这卷书给你,说山中清苦,你必然无以消遣,先拿着看,他下次再随我进来探你。”刘桢摇摇头:“姬家规矩重,他即便是来了,若被他的家人发现,只怕也会有麻烦,烦请叔父代我多谢他的好意,让他先不必来了。”许众芳:“好罢,我回去告诉他便是。”刘楠在旁边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见他们的谈话告一段落,连忙把许众芳拉到一旁,让他指点自己的弓箭。生活就是最好的老师,经过一个冬天日日不辍的练习,刘楠的箭术突飞猛进,现在只要他想,基本就能射中那些体积小而又快速移动的小动物们,当然,距离百步穿杨这种高端水平还有一段距离,不过按照许众芳的说法,他的弓箭已经小有所成,只要勤加练习,就算拿到战场上对敌也不吃亏了。许众芳只有女儿,没有儿子,对刘楠更是分外疼爱,自然倾囊相授,刘楠遗传了刘远不爱读书的性格,性格却比刘远更加豪迈粗放,正好合了许众芳的胃口,每次许众芳来看刘桢他们,实则倒有大半时间是跟刘楠待在一起的。两人在林中练了大半天的箭术,兴致上来的时候,许众芳还把当年自己在军中的经历讲给刘楠听。从这位三叔的口中,刘楠才知道当年自己老爹其实已经当到了百将,也就是两百个士兵的头目,比造反的那个陈胜职位还要再高一阶,只不过他不喜欢待在军中,而且还想着回乡用自己的履历把老娘从奴婢身份换成庶民身份,所以才诈残回来,否则以他的能力,应当还能往上提升的。刘楠听得向往不已,也为老爹惋惜不已,金戈铁马,驰骋沙场,这种生活对他一个满腔热血没地方使的少年来说实在太有诱惑力了。只是这种想法刚提出来,后脑勺就挨了许众芳重重一下:“你道军中有多好!昔年七国争雄,死者不计其数,光是白起坑杀的赵军就有四十万之多,若非走投无路,谁愿从千军万马中去搏一条生路?不过都是形势逼人,迫于无奈罢了,真正能从军中升至高位,得到官爵的,千人中也不及一二,与你阿父和我一同从军的那些弟兄,有不少早就变成白骨了!”那头许众芳在对刘楠进行思想教育,这边张氏和刘桢已经将昼食准备好了。张氏现在已经很习惯山居生活了,她毕竟比刘桢多了几十年的土著生活经验,很多时候刘桢还茫然无措的时候,她就已经拿出解决的办法了,就像前阵子他们的盐用完了,许众芳一时还没来,张氏就制止了刘楠想要下山的念头,带着他们找到一处羚羊和小鹿经常会去舔舐的石头,用刀子将石头上面刮下一层,调入饭羹里,那天的豆饭果然就带了淡淡的咸味。自那之后,刘桢就不敢对古人的生活智慧有任何小觑了,她很明白,她所拥有的优势,不过是作为一个成年人的阅历和心智,但是这种阅历,还得过几千年才能用上。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她所需要做的是多听多学习,而不是仗着自己没有喝那碗孟婆汤就能瞧不起古人。在这种朝不保夕的情况下,张氏反而坚强起来,担当起名符其实作为一家主母的责任,不过她要做的事情太多,幼子刘槿现在还是嗷嗷待哺的哺乳期,刘婉勉强算是懂些事了,偶尔能帮着照看弟弟和妹妹,但要达到刘桢那种负责全家伙食的早熟程度肯定是不可能的,她跟刘妆时常还会因为半夜不明野兽的嚎叫而吓得哇哇大哭。不过幸好小孩子善忘,刘家一直以来的生活都过得比较清贫,就算是刘远晋升之后的好日子也没来得及在她们心中留下太深刻的痕迹,在最初闹了一段时间之后,她们也就消停下来了。白天刘楠和刘桢到附近去摘果子捕鱼的时候也会把她们带上,当然,在刘婉和刘桢哭闹的时候,她们的兄姊也绝对不会纵着她们的,而这个时候张氏往往都会站在刘桢他们一边,支持对两个幼女的管教,不像从前那般宽松。前途未卜的环境使得全家人前所未有地团结起来,感情反而远比之前来得好,这也算因祸得福了。等到一锅热气腾腾的山菇野菌汤做好,许众芳和刘楠也满身是汗地回来了。“阿母,我可闻到肉味了,莫不是今日食肉?”刘楠抽抽鼻子,一脸馋样。张氏笑道:“你昨日猎来的那两只野兔,阿桢还在处理呢,你们先喝点汤,马上就可以吃了。”汤锅里放了点腌肉,还有各种各样的野菇,肉汤作底,野菇则把汤提得更鲜,什么调料都不必再加,这一口下去,味道能马上流淌七窍,鲜美得让人想把舌头也吃下去。许众芳大口大口地喝着,一边不吝赞美:“我看嫂嫂你们这里吃的一点都不比在向乡的时候差,还有阿桢这般巧手,只怕伊尹、易牙再世也不过如此了!”说话的工夫,刘桢已经把她在屋后烤好的兔肉端出来了,两只野兔的分量不多,要是整只下去烤,实际上也没有多少肉,于是刘桢把肉分成一块一块,用细长的树枝把兔肉和一些春笋,野菇串在一起,再放上去烤,这样既保证每串树枝上都有几块兔肉,看上去品种也丰富了许多。果然,烤肉串端出来的时候大受欢迎,虽然实际上每个人下肚的兔肉不多,但最后总算也吃饱了,刘婉和刘妆则缠着刘桢下回再做。刘楠拍着胸膛豪言:“我的箭术已经大有长进,以后猎物就包在我身上了,保证让妹妹们能顿顿吃上肉就是!”张氏摇摇头:“你不必纵着她们,她们自来到山中之后,也没吃过什么苦,现在身形都比原先要胖了!”刘桢瞧了瞧,忍不住扑哧一笑,还真是!刘妆脸上的肉厚了一层,看上去更像一个白胖包子了,想来是成天在这里跑跑跳跳,食欲反倒更大了一些。最小的刘槿也被抱出来晒太阳,小手不停地挥舞着,好像要抓住透过树叶间隙投射下来的阳光,嘴里也跟着啊呀啊呀地叫。许众芳坐了一会儿,就起身告辞了,他的家眷现在已经从娘家被接回来了,他每天还要下田务农,春季正是播种的时候,所以许众芳实际上是很忙的,刘楠和刘桢送了他一程,临走时许众芳还转告了姬辞的话。“姬小郎托我告诉你,读书练字都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让你须得坚持日日不辍才好。”刘桢自是应下了,心中一阵温暖。姬辞这个朋友待她实在是没话说的,书籍在这个时代属于非常宝贵的财产,他却不计较刘桢他们已经是逃犯家眷的身份,依然送书过来,这其中还得冒着被他的长辈发现的风险。所谓患难见真情,亲人如是,朋友亦如是。许众芳说姬辞会找机会来看她的话,转眼就被刘桢忘到脑后去了,她并不认为姬辞会真的跑到这里来看她,即使他愿意,姬家人也不可能同意。然而五天后的一个午后,当刘桢坐在山溪边的桃树下看累了竹简想要休息一下的时候,刚刚抬起头,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那里。从站姿来看,姬辞想必已经站了好一会儿,而不是刚刚停下脚步的模样,实际上,刘桢也才两三个月没有见到他,但感觉却变化很大,少年依旧清隽秀致,却褪去了雌雄莫辩的姣好,取而代之的是逐渐清晰的棱角,和日益沉稳的气度。“哎呀,阿辞,你长高许多了!”久别重逢之后的在刘桢发现自己之前,姬辞已经站得有点忘记了时间。温暖的春季里,潺潺的溪水旁长满了缤纷的野花,而满树的桃花下,介于少女与女孩之间的刘桢正娴静地坐在那里,手中捧着竹简,低首看得入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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